鸿茅药酒广告宣传图
近日,一则医生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毒药而被抓的新闻,将鸿茅药酒推上了风口浪尖,进而牵扯出疑似鸿茅药酒有人跟警方跨省抓捕吐槽医生、广告违法等诸多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简单看下“鸿茅药酒”一事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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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广州医生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毒药
1月10日,医生被拘留
1月25日,医生被执行逮捕
3月23日,凉城检方要求警方补充侦查,至今仍未起诉
4月13日,舆论漩涡中,鸿茅药酒掌门人鲍洪升获选内蒙古年度经济人物
4月15日,凉城县警方通报:“鸿茅药酒”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4月15日,医生辩护律师称将做无罪辩护
4月16日,媒体报道称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00次
4月16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以下为详细版)
家属刘某收到的逮捕通知书。
广州医生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毒药被抓
据红星新闻4月13日消息,今年1月10日傍晚,内蒙古凉城县的数名便衣警察赶赴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旭景佳苑小区,带走了一位名叫谭秦东的医生。之所以被抓,源于他去年12月19日在“美篇”上发布的一篇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帖为“鸿毛药酒”)的帖子。
该帖中,谭秦东撰写的内容分三部分,开头: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人到老年,心脏和血管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共88字);正文:老年人,退休后很多消遣项目就是电视,鸿毛药酒……夸大疗效,包治百病……(共132字);结尾: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礼物。最后,该文注明“部分内容转自西茜医生”。
截止1月16日,该文阅读量为2241。
“毒药”网帖文章截图
鸿茅国药方报案称受网帖影响
公司损失利润140余万
谭秦东所涉嫌罪名为“损害商品声誉罪”,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称,谭秦东的文章造成了140余万的退货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
凉城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的受案登记表显示,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一员工受公司委托报案。该员工称,近期多家公众号对“鸿茅药酒”恶意抹黑,甚至宣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大肆散播不实言论,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造成公司销量急剧下滑,市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据相关询问笔录称,受“毒药”一文影响,在深圳、杭州、长春三地,共两家医药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货。内蒙古丰镇兴丰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会计鉴定书》做鉴定结论称,若两家医药公司履行合同,鸿茅药酒方能赢得净利润1425375.04元。
1月10日,谭秦东被凉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5日,经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谭秦东被执行逮捕。
检方要求警方补充侦查,至今仍未起诉
“羊城派”客户端15日消息,3月23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作出“补充侦查决定书”,要求凉城县公安局对谭秦东涉嫌犯罪一事补充证据。
据悉,凉城公安已提交新的补充证据,但目前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仍未决定是否起诉。
凉城县警方:“鸿茅药酒”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凉城县公安局 4月15日通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一家公司称未退货
两家公司中,吉林省海山医药有限公司则表示,确因该文章向鸿茅药酒公司退货,但目前该公司仍在销售鸿茅药酒,业务正常;另一家杭州萧山保康医药有限公司一位财务人员表示,并未向鸿茅药酒退过货。
鸿茅药酒有人跟警方跨省抓捕广州吐槽医生?
凉城警方:不存在
澎湃新闻15日消息,谭秦东的妻子刘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在广州的家中将谭秦东带走的是几名自称是凉城县警方的便衣警察。在抓捕时,警察未能提供逮捕通知书等有效的证明文件。
根据刘某讲述,谭某在与律师的会面中告诉律师,抓捕他的人当中有鸿茅药酒的人,“律师去见他的时候,他告诉了律师里面有鸿茅药酒的人,因为那个人主动站出来说‘我是鸿茅药酒的’。”
不过,对于此说,凉城县的办案民警张警官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不存在鸿茅药酒人员带警察去抓人的情况,“我们去了4个民警,包括我们派出所和市局的人。”
舆论漩涡中,鸿茅药酒掌门人鲍洪升获选内蒙古年度经济人物
据正北方网报道,由内蒙古企业家联合会、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内蒙古信用促进会联合主办的“2017·第十一届内蒙古年度经济榜”发布表彰会4月13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其中,内蒙古赛科星繁育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文俊、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卢文兵、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鲍洪升等10人荣获2017内蒙古年度十大经济人物。
谭秦东的医生执业证书
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谭秦东的委托律师、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分析,《刑法》第221条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规定如下: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他认为,谭秦东的文章内容,来自公开报道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公告,不存在“捏造”的前提;至于“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需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再进一步质证。他表示,将为谭秦东做无罪辩护。
“神药”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00次
健康时报记者通过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但是,内蒙古食药监管理局作为监管部门和广告批文核准部门,却一路为鸿茅药酒广告“开绿灯”。
国家药监局:组织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晚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23号),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
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二是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三是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资料来源:红星新闻、@凉城县公安局 、“羊城派”客户端、澎湃新闻、健康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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