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拆除现场。
7月23日,“记者柯南”发微博称,安徽太和法院在执行房屋强制拆除时,该拆的房屋没拆,不该拆的拆了。对此,太和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静回复上游新闻记者(全国新闻热线:M17702387875@163.com)称,这是申请执行人的错,与法院无关。
袁建宗和胡云彩是安徽太和县三塔镇袁庄村村民,两人本是亲戚,可这几年闹了矛盾打了官司,原因是:袁建宗占了胡云彩的宅基地,并在上面盖房对外出租。太和县法院和阜阳中院的判决书显示,袁建宗拆除胡云彩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并赔偿胡云彩经济损失5万元。2017年4月,袁建宗收到了二审判决书。
今年7月5日,太和法院决定强制拆除,太和县官方微信公号太和发布及太和电视台均进行了报道。
7月5日上午,太和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静亲自带队,出动7辆警车,执行干警及法警队员30余人,前往太和县三塔镇。此次执行行动,当地法院还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及镇村干部等人到场监督见证。
本着能调解就不强拆的原则,太和法院和镇村干部反复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调解过程中,房屋的腾空工作也在同步进行。
当天中午11时许,在调解无果且分歧较大的情况下,法院对涉案平房及附属物强制拆除。下午1时许,行动结束。太和县人民法院对执行现场进行了直播。
院长吴静在拆除现场接受太和电视台采访时说:“这次拆除体现了自‘江淮风暴’执行以来,太和法院不断的加强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据了解,为全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4月份起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
太和县法院的情况说明。
7月23日,袁建宗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涉案的房屋是西边的平房,可当天拆除的却是东边的平房和另外的瓦房,“拆的时候就和他们讲拆错了,拆错了,他们却告诉我‘谁指证谁负责’,胡云彩家人有没有指证我不知道,就算指证法院也要搞清楚啊,院长亲自带队来拆房的,不该拆的却拆了。”
盖有太和法院公章的情况说明显示,拆除范围拉的有警戒线,在拆除范围外,胡家私自动用挖掘机,对另一处房屋予以拆除,发现情况后,太和法院干警及时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并对嫌疑人予以控制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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