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号消息,人们还没有来得及迎接新个税减免的欣喜,又陷入社保转税的愁绪:个税起征点高了,到手的钱要少了。
虽然两者都还只是预期,可一件好事,为何惹得众人愁呢?好的政策,好的出发点,没有往好的方向发展,想必也超乎预期吧!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其关键内容是,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从时间表看,最快从10月份开始,老百姓就能享受到个税减税的红利了。
财政部官员第一时间也站出来表态称,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算算账,心想着腰包就要鼓起来了,自然令人高兴。但明眼人很快发现,好事并没有看上去那般好。
因为从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谁来征收,本身与老百姓也没多大关系。通过此举,还能规范企业行为:该缴纳的必须缴纳,并且还得足额缴纳。从长远看,并不算坏事,是保障职工利益之举,退休养老有保障了。
问题是,社保征收体制改革与企业缴纳社保实际情况的严重脱钩。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往往按照最低限额缴纳社保,有的还“偷工减料”,甚至有些企业两本账,也不算稀奇。
最近江苏一企业被追征十年社保费近200万元,便是例证。
社保转税后,企业必须以员工实际拿到的工资缴纳社保,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在个税降低的情况下,到手的工资将会减少。好事+好事,不等于两个好事,老百姓怎不一头雾水,满腹狐疑。讲真,这是对我好?
网络流传的一份“5000收入表”很直观,很清晰。按照个税起征点调整前,最低社保缴纳,个人到手4625元;“起征点”个人纳税降为0元,社保按照实际缴纳,到手4080元。
社保可能是多了,但平白无故少了500多元,结果并不能为常人所接受。更关键的是,企业没有落到好处,甚至还会背负骂名。
同样的逻辑,有人以在上海月收入一万计算为例,如果此前是以下限社保结束缴纳,那么个人扣除社保后的工资9550.70元,企业所要缴纳的社保数额1335.06元;如果按照新方法基于实际工资缴纳,个人扣除社保后的工资是8950.00元,企业所要缴纳的社保数额3120.00元。
如此一来一往,看起来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个税降低了,社保实缴是大头,个人到手工资少了近600元,企业要多缴纳接近1700元。
新三板上市公司“米宅科技”依据中小企业的人数规模,进行了多种场景的模拟测算。据测算,当规模在50人时,若平均工资是10000元,社保改制后,公司每年需为社保多支出113万元。若公司规模为500人,平均工资为1.5万元,每年将为社保多支出2000万元。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有机构预测,在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后,企业与个人将补缴共计近2万亿元。一时间,各方忧虑重重。
羊毛出在羊身上。悲观者认为,此举会直接导致企业把成本转嫁到员工身上,直接带来降工资、少雇员、甚至关门等一系列不良反应。
根据2018年《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7%,也就是说,将有73%的企业被新政策波及并影响。
员工拿到手的钱相对少了,企业的压力和负担增大了,这显然与改革的初衷相悖。近年来,上下、各方一直倡导并鼓励为企业减税降负,社保转税这一明显“加税”行为,大大超乎社会预期。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不甚乐观的背景下,对企业的冲击力不可小觑。
依法用工没错,规范缴纳社保也没错,但任何改革都不能断章取义。如果现实很骨感,谈理想、谈未来都是苍白无力的。我们的政策既要让企业、让百姓看到长远的愿景,更要看到眼下的“钱”景。
如果企业真的因此受冲击,百姓生活因此受影响,那改革就不是阵痛,是真痛了。降低社保费率,已迫在眉睫。
高层反复提及,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在社保征收体制改革中,老百姓最关心什么、企业最期盼什么?答案不言而喻。
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释放减税降负的积极信号。一是抓紧制定个税法配套举措,进一步为群众减负;二是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三是保持地方已实施创投基金税收政策稳定,确保税负不增。
有人把这次会议归纳为三大利好,算是给企业吃了“定心丸”。但最根本的还在于,上面已经听到、收到坊间呼声,并快速做出反应。
用全国政协常委、财税专家张连起的话说,这是顺民意、体民情之举,也是稳定实体经济发展预期的重要举措。
企业无压力,自然有活力。降低社保费率,无疑令人期待。
原标题:社保转税使人愁,民众获得感看长远,更要看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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