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冯小刚发长微博辟谣,称没有所谓的阴阳合同,更没有偷逃税。
冯小刚在微博中表示,“我们的《美拉传媒》每年纳税几千万,我纳过的个人所得税累计数亿,加上我拍摄影片的总票房五十多亿,制片公司和院线所交纳十几亿税费。近十年以来拍摄的《集结号》《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莲》《芳华》,没有一部主角的片酬超过五百万。”
以下是微博原文:
所有处心积虑给我造谣,无中生有,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恶意中伤的公号和平台,你们已经不仅是丧心病狂了,你们已经到了彻底藐视法律保护公民名誉权的程度。如果我们确是践行以法治国的理念,那么这些人又怎能如此肆无忌惮?那些不明真相的跟着起哄的,我没有所谓的阴阳合同,更没有偷逃税。这是有据可查的。我们的《美拉传媒》每年纳税几千万,我纳过的个人所得税累计数亿,加上我拍摄影片的总票房五十多亿,制片公司和院线所交纳十几亿税费,按照国家最低贫困线补助每月八百元的标准计算,我和相关的企业为国家分担了多少困难,救济了多少贫困人口?创作上,我近十年以来拍摄的《集结号》《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莲》《芳华》,哪一部是娱乐至上奔着抢钱去的?这五部电影没有一部主角的片酬超过五百万。那些网络暴徒,你们对我仇恨由何而来?我伤害过你们吗?你们能按住怒火问问自己吗?我警告那些造谣惑众的公号,不要煽动和绑架民间的戾气,拿影视行业当出气筒,这很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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