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2016年,深圳市民李先生因工程投资需要30万元,之后他陷入套路贷中,债务虚增到200余万元,实际拿到手却远远低于这个数。南都曾在2018年9月13日对此事进行过报道。
11月7~8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更多细节披露。据悉,该案被告人人数达11人,诈骗金额共计378万余元,涉及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两个罪名。法院将择日宣判。
借款30余万 债务总额虚增到200余万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9月,被告人田某辉、刘某、曹某杰、徐某玉等人共同出资在福田区成立创优公司,并在南山、罗湖、龙岗等区域设立分公司为创优公司招揽客户。2013年11月,被告人赵恒成立恒富川公司,于2015年雇佣被告人苏某伟为公司员工。2016年,上述人员分别组成两个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对借款人实施诈骗、非法讨债等行为。
2016年,深圳市民李先生通过他人介绍向创优公司借款50万元。被告人刘某以他人名义的银行卡向李先生名下银行账户转入80万元,随后即时要求李先生将80万中的30万转入刘某本人的银行卡中,通过这种交替转账的方式制造出李先生名下银行账户有80万人民币的虚高进账记录,并让其签订了空白的借款、房屋抵押、房屋租赁等合同。同时以收取利息、手续费、好处费等为由向李先生索取现金和转账合计15.5万元,李先生实际借款仅34.5万元。
因李先生无钱偿还借款,被告人多次诱骗、胁迫其向第三方借新款还旧账。据查,李先生被迫向不同的第三方分别借款70万、40万、30万、15万、10万不等,并签下多份空白的借款、房屋抵押、房屋租赁等合同。在每一次借款过程中,犯罪团伙都通过交替转账的方式,虚增被害人借款金额。在累计8次向第三方借款后,李先生的借款总额被虚增至200余万元,同时被收取利息、手续费、好处费等合计将近20万元。
为讨债住进借款人家中 并猥亵借款人妻子
2017年,被告人以第三方名义作为原告,以虚构的李先生向第三方借款80万元、35万元不等且未归还的事实,向法院提起5宗诉讼,并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流水等虚假证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17年2月25日,为诱骗、逼迫被害人李先生按虚高金额的借条还款,被告人曹某杰等人撬开李先生的家庭住房,指使曹某伟等3名被告人长期居住在被害人李先生家中,并对李先生妻子进行猥亵、羞辱、殴打和恐吓,且反锁房门,致使其儿子不能正常求学。
2017年3月26日,李先生妻子打电话请求媒体记者到其家中进行采访,被告人曹某伟等人才离开了李先生家。后李先生报警求救,11名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9月,公诉机关正式向福田法院提起公诉。
完成全部庭审程序 将择日宣判
南都记者了解到,因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福田法院制定了工作预案,成立了专案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福田法院在庭审前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参与会议并发表意见。会议明确了程序性事项、交换了证据目录,确定了控辩双方的案件争议焦点,为庭审顺利有效进行奠定了基础。
经过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两天的庭审过程高效有序,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全部庭审程序,法院将择日宣判。庭审现场,30余名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13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权利。据悉,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不予认可,对部分犯罪事实予以否认。
原标题:深圳一套路贷团伙非法住进借款人家中,还猥亵殴打借款人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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