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微信公号消息,乱占农田建厂、侵占集体财产、殴打恐吓村民、骗取退税款……10多年来,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翻身村原支书刘幸福让不少村民深感不幸福。多名村民、知情人常年举报刘幸福违法事实,但遭到打压。
违法占地建厂,法院判决拒不整改
半月谈记者在滨江镇翻身村东南处看到,由刘幸福实际控制的幸福集团围墙高筑,厂内亭台楼阁一应俱全,厂周边是农田和村庄。近年来,翻身村及邻村芦碾村多名村民实名举报刘幸福涉嫌以租代征,在租赁的农田上建设永久性非农建筑,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性质。
滨江镇国土分局负责人告诉半月谈记者,幸福集团厂区是从1982年到2011年不断扩建而成,总共占地84.03亩。其中,36.95亩办有土地使用权证,26.57亩为1982年至1985年历史沿用村集体土地,20.51亩未批先建,违反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
泰兴市国土局已对20.51亩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查处,但拆除面临困难。“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国土部门又没有强制执行权,故向泰州市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负责人说,他们多次动员刘幸福履行处罚决定和法院裁定,但当事人迟迟不主动拆除。
2015年,翻身村村民徐金华起诉翻身村村委会,要求依法解除村委会与其签订的租用土地协议,将其出租的1.872亩土地恢复原状后依法返还。
据介绍,该土地是2011年5月,刘幸福因办厂需要,以翻身村村委会名义与相关村民签订的租用土地协议中,所租用的土地中的一部分。受理法院泰兴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土地租赁协议虽系双方真实意愿,但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强制性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现有20多户村民要求实际承租人刘幸福退租返还土地,共涉及40多亩。有10多户村民准备起诉,他们的情况与徐金华相似。而这与泰兴市国土局认定的只有20.51亩属于未批先建相矛盾。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