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临近年关,陕西小伙程宇维(化名)却愁容满面,他本想着薅一把“羊毛”,却不小心引火上身。
去年12月,他在一个叫做“天虎云商”的购物平台上,通过不同账号领取“满199减100”的优惠券,以此购买了1000多箱牛奶。
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这一次大批量“薅羊毛”活动,“烫”了他的手:平台发现异常后,他屋里400多箱牛奶堆积如山无法退货,平台还要求他补回优惠金额;还有一大批停止发货牛奶,账户里已支付的4万多元被冻结;家里老婆为了此事与他闹个不停……
用了优惠券后,可以用90.61元的价格购买3箱牛奶
转眼就是2019年1月,想要彻底协商处理好此事的程宇维,为此专程从陕西跑到了位于成都天府三街的“天虎云商”平台所在公司,但平台却表示,他应当退回所享受的优惠券金额。
凑单可买半价牛奶
小伙买数百账号囤货
“早知道是现在这个情况,我绝对不买。”程宇维愁容满面地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困扰他的事儿发生在一个多月之前。2018年12月15日,因为收到了“翼支付”APP推送的一条优惠信息,程宇维发现在一个名叫“天虎云商”的平台上,正在搞“2018年火节”活动,可以领取“满199减100元”优惠券购买商品。
“我计算了一下,如果将牛奶和花椒凑单,单价近60元的牛奶,可以用半价左右买到,非常划算。”2018年12月20号,程宇维用自己注册的账号下了几次订单,每一单的构成都是3件“金典纯牛奶250ml12盒”和一袋“川味魂汉源花椒50g”。通过优惠券抵扣,3箱牛奶实际支付的价格为90.61元,花椒的价格为11.09元。
“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牛奶不愁卖。”想到牛奶是消耗品,收货后发现质量也都还不错,程宇维就动了多买几批牛奶的心思,“买回来我们家里人可以喝,喝不完保质期也长,觉得也能卖得出去。”
但由于“天虎云商”平台对每个账户领取的优惠券数量进行了限制,每个账号只可领取5张优惠券,为了能买到更多的牛奶,程宇维想到了多屯点账号。
“我买了大概200-300个账号,花了大概100多元。”程宇维表示,他用这些账号在该平台以同样的凑单方式,先后购买了1000多箱牛奶。
为了避免平台发现这些牛奶都是同一人所定,程宇维把订单的收货地址大都写在了同一小区的不同单元和楼层,编造了大概90%的收件人姓名。“因为这些电话是打不通的,牛奶体积也比较大,所以都是我去快递点统一提取的。”程宇维向红星新闻记者解释如何收货的过程。
下单、支付、收货一路畅通无阻,就这样,全部订单中的149单发货了,400多箱牛奶和花椒陆陆续续顺利送达陕西。
公司认为不正当停发货
4万多货款“被冻结”
因为觉得花椒没有什么市场,自己也用不完,程宇维在收到平台的发货后,退掉了所有的花椒。而正是这一大批量集中退货的行为,引起了“天虎云商”平台的关注。
天虎云商平台服务结算部部门经理赵会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们发现在平台的同一商家,有针对同一货品花椒的大批量退款,经判定是异常现象。后台数据核查后发现,这些退款集中于5个支付宝账户,地址也是位于同一个小区的不同单元,极其近似,我们认为这是存在有不正当获取优惠券的行为,所以停止了发货。”
在去年12月23号前后,程宇维接到了平台的通知,因为账号的异常操作,剩下的订单要暂停发货。“剩下的那批订单大概支付了4万多,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退款。”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平台停止发货后,自己一直在与客服沟通。
“沟通了10来天,但都没有一个结果。”程宇维表示,自己对平台提出的要求都予以了配合,可未发货的这一大笔支付款退款,却一直没有到达账户。为了解决此事,程宇维专程从陕西赶往成都,“不管是退钱,还是造成了损失要补偿都可以,但是一定要提出一个解决办法。”
程宇维来到“天虎云商”平台所在的公司进行协商
2019年1月22日,程宇维一大早就来到天虎云商平台公司前等候协商,但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程宇维向红星新闻记者出示了一段22日上午与该平台所在公司律师沟通的录音。
在录音中,平台方律师表示,现在程宇维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只有在确认获得订单中出现名字的用户授权后,才能继续与其协商。1月22日下午17时许,红星新闻记者陪同程宇维再次来到了“天虎云商”平台所在的公司。
公司认为小伙可能触犯法律
赔偿金额仍在协商
在天虎云商平台看来,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薅羊毛”事件。“‘年火节’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用户,所以这‘满199减100元’的优惠券金额,是需要平台贴补给商家的。”天虎云商平台服务结算部部门经理赵会春向红星新闻记者解释,“我们平台支持的是真实的用户和真实的订单交易,对同一个账号领取优惠券的数量也做出了限制。只能领5张。”
“最主要的原因是149单中,只有5单是以程宇维本人的名义购买的,其他的均是以他人手机号注册的非法账号,如果他不能提供经账号所有人提供的授权书,则不能代表手机号的主人购买该批牛奶。”赵会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据公司律师所说,他的行为实际可能已经触犯了《合同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和发货商家商议如何处理此事后,赵会春表示,在程宇维购买的牛奶中已发货的部分,售卖商家表示不愿意退货,所以这笔100元的补贴,平台还是将会支付给商家。
“但他获得了不该获得的优惠券,给平台带来了损失,所以需要向平台补偿除以他本人名义购买的5单外,其余144单的优惠金额。”
至于未发货的部分,赵会春解释他们将会在与程宇维协商一致后予以退款。
截至红星新闻记者发稿时,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电脑端有《用户协议》
对“不正当手段获抵用券”有约束
1月22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通过手机下载了“天虎云商”APP。该APP中写明,该电子商务平台是由四川公用信息产业责任公司打造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该平台在手机上可以通过账号密码或手机号登录。而通过一个快速注册选项,只需填写电话号码,收取短信验证码,再设置密码,即可注册成功。
在手机上,可以通过手机号码直接进行注册该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红星新闻记者并没有在手机APP上找到关于用户的使用协议。1月23日下午13时30分,红星新闻记者拨打了“天虎云商”APP上标注的客服热线,一位女客服表示,现在在手机端注册时暂时没有用户协议,但以电脑端注册时会显示用户协议。
红星新闻记者登录电脑端后查看发现,电脑端《用户协议》中有多条涉及用户账号及不正当获利的条款,如“对于恶意购买和不正当手段获得的抵用券,天虎云商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包含但不限于冻结您的用户账户或清空抵用券等措施”、“用户理解并保证不恶意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为获取优惠、折扣或其他利益而注册多个账户、下单等行为,影响其他用户正常消费行为或相关合法权益、影响天虎云商正常销售秩序的行为”等。
在电脑端的用户协议中,对不正当获取抵用券的行为做了规定
律师声音
用购买的账号“薅羊毛”
存诸多法律风险
购买账号领取优惠券大批量购买商品的行为,是否有法律隐患呢?
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玥斌表示,这样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假设平台是基于扩大客源的目的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惠,那么制造虚假的客户来获取更大的优惠,实际上是典型的合同欺诈,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涉及合同诈骗。
而从经济法角度来看,如果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大量价格低廉的优质牛奶,而实际目的是为了倒卖,而不是消费,那么这种行为不会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因为其不再归属于“消费者”的范畴。
李玥斌认为,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购买商品,使用时是否经过他人同意是一个关键。如果没有经过别人同意,主观心态是替别人购买,就会涉及无权代理。但如果是借别人的名字给自己买,不但在平台涉及违约,还可能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
平台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不能随意解释条款,公司是否能让其退还优惠券,要看在格式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在刑事上构成合同诈骗罪,平台成为受害者,那么可以要求主张合同无效,赔偿损失。如果在民法上认定为合同欺诈,可以将合同撤销。
超市的牛奶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露仙表示,其实这个已经不是“法律风险”的范畴了,程宇维购买了200-300个他人的手机账号购买,首先涉及到这些账号的购买渠道是否合法?账号所有权人是否知情?如是否定的情形,从目前情况来看,程宇维未获得授权也不构成无权代理,因为其购买的行为和产品均归于其一人。
其次程宇维在该平台购买产品,表示其已同意并自愿遵守该平台的《用户协议》,并保证不会恶意利用技术手段或其它方式使用多个账户下单(协议第8条),现程宇维的行为明显违反该协议,不仅已经违约,还因其在平台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大量他人账号进行购买,使平台产生了误解以为是不同的买家,程宇维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被欺骗的一方有权撤销该合同。
但用程宇维实名账户购买的商品,不违反法律,也符合协议约定,对于这一部分平台不能取消该优惠;而对于程宇维使用他人账号恶意大量购买的商品,因程宇维已不具备享受优惠的条件,可按照无优惠的情况处理。
原标题:小伙“薅羊毛”用优惠券买上千箱牛奶,如今钱被冻结牛奶堆积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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