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牡丹江市军马场的国有林里,一座取名“曹园”的私人违法占地建筑群,气势宏伟,规模惊人。近十年间,牡丹江市国土部门曾3次作出拆除并罚款的行政处罚,最终都形同虚设。目前,“曹园”的主人曹波及项目经理已被刑事拘留。
事件一经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迅速成立督察组,而当地的专项调查组日前已全面进驻,开展实地调查,勘测比对分析,争取尽快得到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随后,多家媒体纷纷对”曹园”野蛮生长发表评论,谈论背后存在的问题,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三次处罚管不住违建 折射出惩罚机制孱弱
光明日报发表评论文章《神秘曹园曝光,三次处罚为何管不住违建》称,曹园违法违规问题,并不是此次曝光后才公开,此前,它已经有过三次违建处罚历史,分别是2009年、2015年、2018年。三次查处的违法占地面积分别是7000平方米、5736平方米、2367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责令其自行拆除。事实上,这一处罚力度未免太弱,三次行政处罚下来,罚款总共才7万5千多元,而责令其自行拆除也始终没有奏效。
在旅游管理部门明确表示不具备景区条件,也没拿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曹园依旧平地起高楼,还一度被当作示范项目推进,谁开的绿灯?其主人到底是谁?背后有没有更复杂的利益牵连?这些问题都需要交代清楚。
而且,被责令自行拆除之后,曹园依旧平稳着陆,直到强制执行过了受理时效,它只用为违建支付区区几万的罚款。这种局面难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刻意的保护性处理。或者说,进行违建处罚的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出现了分歧,最终拆除决定让位于与将它作为示范项目打造的地方诉求?
三次行政处罚都管不住违建,曹园的曝光,不仅反映出当地对林地保护的不力,违建惩罚机制的孱弱,还折射出多头管理的混乱,所以曹园才能顶着违建和示范项目的双重身份。眼下曹园因违规被拆除,将会是意料之中的结局。不过此事还有诸多疑点有待厘清,揭开曹园的神秘面纱,就得将背后的利益牵涉进行通盘的梳理呈现。
需要再次重申的是,毁林圈地的目的,不管是开辟私人建筑,还是用作公共景观项目,都属于一种涸泽而渔的发展逻辑,它所造成的破坏,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修复,所以应该被严厉禁止。关于这点,此前的秦岭别墅事件殷鉴不远。中央介入的处罚力度,也显示出在生态保护上的决心。
关门抗法现象理当受到严惩
法制网发表评论文章《法制网评:关门抗法现象理当受到严惩》称,遭媒体曝光后,毁林挖山,大肆占地的“曹园”,可能就此灰飞烟灭,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惩戒。但执法检查遭遇“关门抗法”的尴尬,则应引起重视。相关部门理当完善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这种严重侵犯执法严肃性和法律尊严的消极对抗。
执法机关依法进入违法现场进行勘验、勘查、查封、控制涉案人员是固定证据,打击违法行为的重要措施。但现实中,执法活动往往不是想象中的那样进展顺利,而是可能遭遇各种突发状况。关门、堵门抗法这种软抵抗现象时有发生,最典型的如2014年上海“福喜事件”,监管部门在事件曝光后赶往工厂,却遭遇工厂保安长时间阻拦,进不了大门。
虽然软抵抗、软暴力、不配合等“消极抗法”现象的危害性没有暴力、威胁等公然抗法的危害性较大,但其危害性也不能忽视。尤其是,只有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入现场,方能有效固定证据,尽最大限度还原违法行为的真实面目。消极对抗虽然不像围攻、殴打、谩骂那样给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紧迫、现实的威胁,却可以达到销毁证据、转移涉案物品和人员,删除电子数据的后果。“关门抗法”持续的时间越长,对现场和证据的毁灭就越彻底,进而让执法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无功而返。毫不夸张地说,很短时间的对抗,就能让关键证据灭失,让违法行为人逃脱制裁。
“曹园”的违法行为人终将受到制裁,但如果有效杜绝关门抗法现象则是值得重视的议题。要知道,执法行为必须受到尊重和配合是建设法治社会、打击违法的应有之义。有关部门理当科学研判、补足短板,有效处置应对和惩戒关门抗法现象。如不妨将这种软暴力视为妨碍公务予以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追责。并可赋予现场执法人员裁量权,授权其可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强制进入现场的权力,进而让“关门抗法”者得不偿失,打消其消极抗法的耍赖思维。
各方要担起责任不彼此卸力 守好绿水青山
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发表评论文章《国有林场,岂是“私家花园”?》称,曹园违法占地、毁林、建设的具体面积、数量尚待确认,但其中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破坏森林资源等情况,已是确凿事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史上最大规模”的环保督察,到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中央对保护生态环境高度重视。把绿水青山当做私人的“金山银山”,既逾越了法律边界,更是“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
守护绿水金山,必须破除“一亩三分地”意识,协同起来,下好环境保护一盘棋。国有林区如何协调主管部门的垂直管理和地方的属地管理?如何厘清权属单位和森林公安的监管责任?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如何相得益彰?如果规划者、审批者、执法者、监管者都“自说自话”,不仅会造成九龙治水、权责不清,甚至会出现互相矛盾、彼此拆台的情况。“十几个部门拆不了一个违建”的调侃,一方面说明管理体制有待捋顺,同时也反映出有关部门的“思想惯性”。覆盖山水林田湖的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全局性的工程,各部门只有树立全局观念,才能打破条块分隔、形成治理合力。
“曹园事件”的来龙去脉,虽有待进一步调查,但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有关部门在2009年、2015年、2018年先后三次对违法占地建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次行政处罚共计7万5千多元。虽然罚款交了,但被责令拆除的违建过了10年还岿然不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也因为“无正当理由逾期”而不予受理。可见,“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失之于宽,监管失之于软,就守不好绿水青山、保不住美丽家园。曹园事件启示我们,各方都要担当起自己的责任,互相协力而不是彼此卸力,才能让政策法规真正“长出牙齿”。此次事件的调查只是一个开始,但“打破砂锅查到底”并不是终点。对具体责任人的处置固然重要,有关方面更应将此事作为制度完善、工作改进的契机。
处理“曹园”事件要拔出萝卜带出泥
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文章《拿什么遏制“曹园”野蛮生长》称,彻查“曹园”事件是为了避免出现下一个“曹园”,解剖“曹园”是为了解开一些地方无视中央政令的症结。处理“曹园”事件要拔出萝卜带出泥,也要拔掉小萝卜背后可能存在的大萝卜,乃至清理萝卜存在的土壤。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就不可能彻底杜绝“曹园”式乱象。
国有林场里建起了私家庄园,岂非咄咄怪事?目前初步可以判断,这是一起违法占用国有林地开发私家园林的行为。贯穿其中的问号一个接一个,比如,“曹园”无任何审批手续,完全是违法建筑,却能堂而皇之地建起来;多达三次的行政处罚居然沦为废纸……如此种种,无不意味着“曹园”有来头,“曹园”事件值得深挖。
将问号拉直,这是当务之急。如今,牡丹江市成立了调查组,该市水务、国土、公安等部门进入“曹园”实地调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等9个省直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到达牡丹江市开展督查工作。有了调查组和督查组的联手介入,真相不难被“打捞”出来。特别是联合督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督查组要督促牡丹江市政府把“曹园”从头到尾每一个环节都要调查清楚,“还要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否履职到位,是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行为进行调查”。
只有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力度,不折不扣严格执法依法处置,抓紧整合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与队伍,每个环节都不掉链子,各种形式的“曹园”才不敢也无法野蛮生长。
消息来源:光明网、法制网、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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