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评论微信公号消息,媒体报道犯罪者故事的意义,一是总结规律,使社会各方能够更早地发现犯罪苗头,排除可能让人走向犯罪道路的隐患;二是以小见大,从犯罪事件中发现更具普遍性,更有讨论价值的社会问题。
4月25日,在潜逃3年多之后,曾在2016年震惊全国的“北大学生杀母案”嫌疑人吴谢宇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被警方逮捕。据报道,被捕时,吴谢宇身上携带了30多张从网上买来的身份证,且之前三年里一直在国内活动,躲避追捕。
消息曝光之后,这桩沉寂已久的悬案,再度使舆论场沸腾了起来。一时间,吴谢宇的其人其行、背景经历,成了新闻网站上点击量最高的条目。尽管其中许多资讯都是2016年便已被挖出来的陈年旧事,但公众对这起极为罕见的恶性案件的好奇,却让这些消息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
既然公众有了解案件的需求,媒体自然也就展开了新一轮的“信息挖掘”。尽管吴谢宇刚刚被捕,警方还尚未从他口中掌握更多可资发布的信息,但与吴谢宇有关的背景情况,很快就成了各大媒体调查的焦点。
耐人寻味的是:以往多起恶性刑事案件发生后,舆论场上都充斥着“我们不想听杀人犯背后的故事”的论调,媒体对作案者背景、动机的报道,甚至会被斥责为对罪犯的“洗白”。然而吴谢宇落网之后,这样的论调虽然不能说没有,但音量却低了不少,甚至有人公开表示:媒体应该认真报道这起案件幕后的内情,如此才能充分将吴谢宇内心的恶与这种恶的机理暴露出来,以起到警示社会的作用。
同样是对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背景报道,为何有些报道会被当成是一种“洗白”,另一些报道却会被视作是对社会的警示?在许多挨过不少骂的媒体从业者眼中,社会大众衡量这两者的标准,似乎是个难解的谜。然而,倘若从吴谢宇落网后的舆论反应入手分析,我们倒也能找到一点规律。
事实上,吴谢宇一案之所以引人关注与好奇,最大的理由就在于公众完全无法理解其杀母行为的逻辑与动机,更无法想象他是如何在犯下此等罪行之后,如此冷静地反侦察,逃避追捕长达三年之久的。而在那些令公众高喊“我们不想听”的案件里,犯案者的行事逻辑往往较为容易被公众想象、理解,哪怕犯人的故事里确实有不为人知的隐情,公众也更倾向于用他们脑海中最简单的想象去“覆盖”这些细节,而不是听取媒体的报道。
这样的规律,似乎为媒体提供了一个“避免挨骂”的窍门——越是奇特、诡异的案件,公众就越是乐于看到相关报道,而越是清晰、明了的案件,公众则更愿意“闭目塞听”。一家媒体如果按照这一逻辑去操作选题、安排报道,不敢说绝对不会被骂,但至少能少挨许多网友的“板砖”。然而,每一个心中装着社会责任感的媒体人都该问问自己:若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来看,执行这样的标准,真的是正确的吗?
我不知道别人会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但至少在我看来,负责任的媒体人不该一味迎合大众口味,以这样的标准操作犯罪报道。固然,在市场化的媒体环境中,媒体始终有着提供大众想看的消息的职责,但在进行犯罪报道时,媒体却也要记得自己的使命,既不能为了吸引眼球拼命“猎奇”,也不该为了不挨网友的骂放弃真正有价值的报道。
媒体报道犯罪者故事的意义,一是总结规律,使社会各方能够更早地发现犯罪苗头,排除可能让人走向犯罪道路的隐患;二是以小见大,从犯罪事件中发现更具普遍性,更有讨论价值的社会问题。相比之下,不论是单纯满足读者的好奇心,还是像某些人说的那样给犯罪分子“洗白”,都不是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时真正的目的。
因此,一家负责任的媒体应该采取这样的标准来决定是否要报道犯罪者的故事:如果这些故事有助于增进社会对同类犯罪机理的了解,防范未来的类似犯罪,那么这些故事就值得报道;如果这些故事能够让我们发现在犯罪事件之外,还有比犯罪事件更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这些故事同样也值得报道。而如果这些故事不符合以上任何要求,那么过度的报道可能就是不必要、甚至会产生反效果的。执行这样的标准,有时难免会让好奇心旺盛的读者失望,或让正义感爆棚的读者不满,但也只有做到这些,才对得起新闻媒体“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使命。
原标题:“北大学生杀母案”嫌犯落网:媒体该报道犯罪者的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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