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5月27日消息,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对运城市银湖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5.13”事故进行通报(下称《通报》)。
此前运城市盐湖区政府新闻办在5月13日曾通报,2019年5月13日12时许,位于运城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管辖范围内的运城市银湖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排污站在检修过程中,发生5人溺水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2名伤者正在全力抢救中。
山西省安委办的《通报》介绍,2019年5月11日,运城市银湖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因二级泵站污水泵排水能力下降,进行泵体解体清污检修。5月13日上午10:10分左右,两名维修工配合进行泵体冲污工作,一名维修工在撤离过程中中毒窒息晕倒,另一名维修工救援过程中也中毒窒息晕倒,泵站负责人带领附近其他人员进入泵房内泵坑中进行救援,先后中毒窒息。
经初步分析,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管控不力,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二是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
《通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辖区、本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规定和审批程序。督促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杜绝盲目施救。
《通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立即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不到位、安全防护装备和监测监控设施不齐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特别要督促企业结合现场作业特点,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辨识风险、评定风险等级、有效管控风险,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
2019年5月13日12时许,位于运城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管辖范围内的运城市银湖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排污站在检修过程中,发生5人溺水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2名伤者正在全力抢救中。运城市人民政府已成立了事故处置领导组,指导和开展现场处置、善后安抚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原标题:山西通报运城一公司5人溺水3人亡事件:盲目施救致后果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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