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消息,近日,裕华法院依法对刘吉平等29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吉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刘力刚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裕华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吉平被任命井陉县微水村党总支书记后,利用其自身职权及影响力,拉拢村干部为其效力,逐步形成以刘吉平为组织、领导者,刘力刚为领导者,张某某、高某某、田某某、王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卢某、陈某、宋某某等多名被告人参加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为维护其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树立非法权威,刘吉平等人先后在井陉县县城部分区域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6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刘吉平等人称霸一方,在井陉县部分地区或行业内形成一定非法控制并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裕华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罪行、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受到多方关注,裕华法院采取“3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模式组成大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庭审和宣判中,裕华法院严格落实刑事审判三项规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和宣判过程规范高效、秩序井然,并对庭审全程进行了网络同步直播。
原标题:29人获刑!裕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29人涉黑案件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