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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同事盗图发不当言论,澄清“我姓张,不姓宋”何以如此难
11-21 17:05:17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当澄清的成本远远高于盗图和网暴的成本时,对“受伤”的个体而言,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大连瓦房店女子张红丽的遭遇令人惊心。前同事盗图发不当言论,身为大连某幼儿园前任女教师的她无辜卷入网暴。“我姓张,不姓宋!”的呼唤在风波中显得惆怅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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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很清楚,但维权很难。让人非常痛心,也非常难以理解。

11月17日上午,宋某在微博账号“默然之后蓦然”发布言论称,不希望大连疫情停止,希望越多越好。并自称平时被各式各样的家长“折磨”。这一言论引发了网友的愤怒,有人从其微博相册中找到了疑似本人的自拍照,并转发出去。然而照片中的女性实际上是张红丽。由于2019年5月,该账号曾发出张红丽照片并配文:“忽然想起去年这张照片”。

在警方锁定嫌疑人,并发布警情通报后,事情“更炸了”。网暴愈演愈烈,虽然人们“讨伐”的是发出不当言论的宋某,但肖像被肆意传播的张红丽却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令人欣慰的是,在警方和媒体、短视频平台和一些自媒体的帮助下,张红丽获得了艰难的“澄清”。但与此同时,她仍然收到充满猜测和质疑的私信、评论,而部分自媒体还在使用她的照片,说明“澄清”的效果还没有达到最佳。

当澄清的成本远远高于盗图和网暴的成本时,对“受伤”的个体而言,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某种意义上,每个人都有可能被“无厘头”地带入网暴的风浪中,因而值得梳理这一事件中的教训。

肖像权的维护,是事件中的焦点之一。如何唤起人们对于肖像的敬畏心,值得深思。

遭到网暴后,张红丽一度尝试用私信联系一些发表相关话题的博主,解释真实情况,但没有得到回应。在当地警方帮助她联系了几个微博粉丝数量多的“大V”进行澄清,要求删除照片的情况下,仅仅过了一个下午,她的照片已经被转发得“到处都是”。可想而知,一些“大V”对于他人肖像权益缺乏应有的敬畏心,对于违法后果缺乏应有的畏惧心。

故意拿张红丽照片亮相,可谓居心叵测。那些肆意传播他人肖像的人,既有被“惩恶”之心冲昏头脑的懵懂“愤怒者”,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只管追求流量以自利的起哄者。

近年来,人肉他人却错传照片的事一再发生,令人忧惧。伤害了他人却总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这不合适。

对此,不能止步于“法不责众”。对于那些知法犯法、“将错就错”的账号,有进一步进行惩处、遏制的必要。否则,这类事就还会继续发生,殃及无辜。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中,此类维权案例频频出现,例如今年10月,易烊千玺涉肖像权纠纷维权案一审宣判:侵权方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

依据民法典规定,侵犯肖像权“以盈利为目的”的限制条件不复存在,“可识别性”成为界定肖像的核心要素,大大增强了肖像权保护的力度。把侵权者告上法庭,确实是有力的维权方式,但对个体而言,显然要付出时间和精力等诸多成本,身心煎熬自不待言。何况当事人往往面对着众口铄金的众人。

可见,在保持法律震慑、鼓励个体维权之外,有对个体提供更多救济渠道的必要。

张红丽曾询问民警能否为自己出一份公告,证明照片上的她并非网传涉案嫌疑人宋某。民警告诉她,这件事需要一层层地上报审批,且侵犯肖像权属于民事案件,无法进行直接通报。张红丽为此担忧错过最佳时效,解释不清楚了。

民警依规办事可以理解,但类似的诉求具有现实普遍性。如何更真切地满足群众需求,设置更简便快捷、更人性化、更有力度的“解忧”通道,包括力所能及的提供用以澄清的“绿色通道”,是一个值得破解的“课题”。至于如何破解,则需要包括警方在内的更多部门参与。

当然,在类似事件的通告中,多会有“不信谣不传谣”的提示。但在提示的基础上,我们还可以有更多的“操作”,去惩恶扬善、劝人止恶、以正视听。

原标题:评论丨同事盗图发不当言论,澄清“我姓张,不姓宋”何以如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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