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富力城小区,吴坤望着即将装修完工的房屋满心无奈。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消息,买房、结婚,在沙坪坝区大学城上班的吴坤,准备在1年时间内完成人生中重要的两件事。然而,交付5万元定金和10万元剩余首付款,且装修已接近完工的房屋,却因卖家要涨价16万元,过户交易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昨日,吴坤很无奈地告诉记者,新婚房难道就这样没了?
55万元相中一套二手房
昨日下午,记者在大学城南路富力城小区见到了23岁的吴坤。
去年12月18日,通过一家名为“到家了”的中介公司介绍,吴坤相中了富力城小区4栋的一套三室两厅的二手房,套内面积87平方米,在商议好55万元的成交价格后,吴坤通过中介公司,与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
吴坤说,去年12月18日和今年3月23日,他先后两次向卖家周世旬付了15万元首付款。周世旬出具的两张《收条》显示,分别为5万元定金(后转为房款)和10万元剩余首付款,具体房号、金额、名字、身份证号码都有,而且还均按有手印。
交钥匙同意买方装修
15万元首付款都交清了,双方在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中约定,在今年3月31日前,完成房屋的过户交易手续。合同第八条补充条款中还明确注明:“卖方签订合同当天,将钥匙交给买方,并允许装修施工。”
吴坤说,在合同签订之后,周世旬当即把房屋钥匙交给了他,也同意按合同约定,准许先期入场装修。
然而,如今4个多月过去了,过户交易遥遥无期,吴坤每次电话催促,都是得到一句“马上”、“很快”或是“抽时间”的答复。
卖家临时加价协调无果
10月1日的婚期早已确定,仅剩两个多月时间,房屋过户交易还完成不了,吴坤着急了。7月中旬的一个电话,更让他感到事情不妙。这次,周世旬没再找借口拖延,而是表示要在原55万元的总价基础上再上涨16万元。
去年刚大学毕业的吴坤,15万元的首付款还是在父母帮忙下才凑齐的,而且装修已完成80%,接近尾声,近10万元的花费也是借的。记者在涉事房屋看到,除了热水器、油烟机和燃气灶,就连玻璃柜门也已运上了门,只等安装上去。无法接受再付16万的吴坤,找中介公司协调无果后,最终拨打了媒体的电话。
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吴坤昨日告诉记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目前卖家已不再接听他的电话,就连中介公司打去的电话,周世旬也不接听。
采访中,吴坤数次拨打备注为“周世旬(卖房)”的电话号码,每次拨打显示都能接通,但就是无人接听。
换了“到家了”王姓置业顾问和记者的电话拨打,也是无人接听状态。
王姓置业顾问告诉记者,周世旬的反悔,让他们也很尴尬和被动,但是几次协调都没得到实质性的效果。据王姓置业顾问透露,周世旬最后一次也就是7月22日向他表示,如果吴坤不愿意加价16万元,可赔偿吴坤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即11万元,但要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吴坤说,现在的处境让他很无奈,目前,他已着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音
律师:买家可诉讼保全查封涉事房屋
“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任何一方均应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此时卖家迟迟不配合过户并坐地起价属严重违约。”重庆润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俊说。
杨俊建议,作为买家的吴坤,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即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支付违约金。
“同时,为防止卖家‘一房两卖’,可在起诉前进行诉讼保全,由法院对涉事房屋进行司法查封。”杨俊建议,除此之外,吴坤也可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房屋装修损失,且可主张卖家赔偿房屋上涨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学专家:签约时可提高定金应对毁约
“定金一旦交付给卖方就开始起到担保作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叶世清表示,定金不仅担保合同的成立,而且也是对履行合同的担保;总价20%以内的定金都是合法的数额;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应当向交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而交付定金一方违约则无权收回已付金钱;这就是合同中的“定金罚则”。
在叶世清看来,如果购房者一旦看中某套房子的话,提高定金的比重是有效制约卖方毁约的一个方式。“比如总价100万元的房子,定金可以付20万元,那么卖方毁约就要退40万元,对卖方来说,这个毁约成本也足够高。”
(文中当事人吴坤和周世旬为化名)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 郑友
原标题:购房合同签了4个月 装修已近尾声 卖家临时变卦新婚房难道就这样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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