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泳池对外开放 有人欢喜有人忧
08-02 21:05:37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律师说法

小区游泳池如何管理 产权所有方有权决定

小区游泳池可否对社会开放,如何管理?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重庆嘉能律师事务所吴治香律师。

吴律师介绍,小区内游泳池的管理,应该由游泳池的产权所有方决定。如果在签订售房合同时,明确规定小区游泳池为业主共有,属于公摊面积,产权是小区配套设施规划。这样的情况下,小区内游泳池是否面向社会开放、如何管理、如何经营都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游泳池的盈利也应返还业主。

如果小区游泳池的产权属于开发商独立所有及经营的,那么游泳池的产权就不再属于业主,开发商有权决定是否面向社会及如何经营。

如果小区游泳池采取外包的方式,那么在游泳池开放期间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时,应当由游泳池管理方负全责。

无论小区游泳池的管理方和产权方是谁,小区游泳池的经营与开放都要以不对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侵犯为前提。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石亨 摄影 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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