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国家要求大班班额不超35人
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教委基础教育处了解到,国家对幼儿园班额和保教人员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在教育部2016年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39号)中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在2010年重庆市教委、市卫生局 市物价局联合下发的《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渝教基〔2010〕1号)中规定,超班额人数控制在国家标准的20%以内。
另外,教育部2013年颁发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司[2013]1号)中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区县教委均依据以上要求对幼儿园进行监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黄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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