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以便民利民为根本点和出发点,以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群众为总目标,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出更多接地气、惠民生的政策措施,依托“互联网+交管”服务建设,践行“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近期,市车管所已将15项业务下放至车管分所,包括车驾管备案项目10项,驾管审核项目3项,其他项目2项;车管分所已将18项业务下放至区县车管所,包括机动车项目5项,驾驶证项目6项,监管项目7项。车驾管业务权限下放后,由原来的1个市所、9个分所集中办理转化为41个区县车管所分散服务,有效延伸了服务触角。
一、市所下放分所的15项车驾管办理权限
1.汽车销售单位申请代办临时号牌核发备案;
2.申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备案;
3.工程抢险类警灯警报器备案;
4.救护、消防、安监、执法类警灯警报器备案;
5.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资质年度审验;
6.机动车安检机构联网备案;
7.上门服务办理车驾管业务备案;
8.体检医疗机构联网备案;
9.考场考车变更备案;
10.驾校备案;
11.新建汽车类考场建设指导审核;
12.新建摩托车考场验收审核;
13.考试计划调整审核;
14.六合一业务系统口令授权审核;
15.进口机动车参数维护实车查验。
二、分所下放区县车管所的18项车驾管办理权限
(一)以下15项车驾管业务全市区县车管所均可办理
1.进口机动车登记;
2.警车登记;
3.小型、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含租赁、教练、出租客运、预约出租客运等);
4.变更登记(变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
5.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6.持军警证申领;
7. 持境外证申领;
8. 临时入境驾驶许可申请;
9. 对辖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安全管理工作;
10. 对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日常监管考核;
11.对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日常监管;
12. 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点)日常监管;
13.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考核;
14. 对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监销日常监管;
15. 对临牌核发汽车销售单位日常监管。
(二)以下3项驾管业务除主城十区,其他区县车管所均可受理。(渝中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江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北碚区、南岸区、巴南区的群众可到一、三、九分所进行办理)
1.汽车类驾驶证初次申领;
2.汽车类驾驶证增驾申领;
3.汽车类科目一、二、三智能评判考试和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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