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公路上的轿车
“你好,你的车掉到公路上了……”
“没有哦,车在我的牵引车上呀……”
12月17日晚上,一辆SUV从一辆牵引车上掉了下来,当民警联系到车主时,对方还称车在自己驾驶的牵引车上。
拉轿车的牵引车
据悉,12月17日20时50分江北区交巡警鱼嘴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SUV从牵引车上掉了下来。民警赶到现场查验后,立即联系SUV的车主,而车主却称车在自己驾驶的牵引车上。
原来,赵某驾驶车牌为渝D463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准备到港城园区检修,为了回来时方便就将自己车牌为渝D9S8XX的白色SUV放到了牵引车上,但没有将车辆固定好。
车行驶至江北鱼嘴两江大道长安研发中心路段时,车辆从牵引车上滑落下来……
得知消息的赵某立即开车返回,见车“躺”在公路上,心痛不已。
赵某要承担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还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将面临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无论货车上有多少货物,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货物进行固定,切勿因为货物少或路程近而不对货物进行固定。在长距离运输中应在服务区对货物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固定不牢引起的货物散落情况。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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