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南岸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已对南岸区兰国田诊所未明码标价口罩价格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自南岸兰国田诊所被媒体曝光“一包口罩喊价50元”后,南岸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执法支队立即进行调查。针对媒体曝光的内容,执法人员调取了该诊所监控录像,发现爆料人在询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价格时,该诊所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价格为50元/包,举报人未购买。
随后,执法人员又查看了该诊所《药品明细账》、《收费明细》及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发现该诊所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一直以10元/包(每包10个)对外销售。
经过对该诊所相关人员询问调查,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日,该诊所工作人员身体不适,加上家中有事又无法请假回家。自身带有怨气,导致言语情绪化。同时,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没发现该诊所以50元一包口罩的价格卖给市民,不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
但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诊所在销售口罩过程中未按规定在商品外包装和经营场所内进行明码标价,仅在销售时由收银员告知顾客价格。
该诊所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该诊所再次进行了行政告诫,告知该诊所在全民抗击新型肺炎的时候一定要诚信经营,承担该应尽的社会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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