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玩过“偷菜”吗,这次陈某“玩”偷菜玩大了,直接给玩进了看守所。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陈某多次盗窃他人各类水果、蔬菜,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陈某先后于去年9月至今年1月,在重庆市大足区4座不同的农贸市场、菜市场内盗走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和食品袋,销赃获利约1500元。他每次都是前一天晚上十一二点的时候去踩点,然后看见有水果、蔬菜摆放在摊位上的,就偷偷拿走,装在一辆车上,然后再运到其他菜市场销售。
今年1月21日,陈某被抓获归案后,进了看守所。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通讯员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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