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忠县汝溪镇一男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在依法将蒋某某的违法行为录入系统时,却发现蒋某蒋某名下有一条非常相似的违法记录。
5月4日,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三中队在汝溪镇锁口村村委会附近设卡盘查,在拦停检查一辆摩托车时,满脸通红的驾驶员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该男子身上有一股酒味,立即对该男子进行现场呼气酒精测试。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十分坦诚地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查询该男子信息时,民警发现该男子名下有一条十分相似的处罚记录。
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三中队民警李杉杉介绍:“经核查,蒋某于2020年5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一条路被我中队查处。”
据民警初步调查,2020年5月4日摩托车驾驶员蒋某在该路段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民警现场查获,事隔一年后的2021年5月4日,蒋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在同一路段被民警现场查获,甚至查获的时间与去年相比也仅仅相差三分钟。
而民警在对蒋某某驾驶的摩托车进行查验时,发现车辆号牌信息与摩托车信息对不上。经查,蒋某买了一辆无牌的二手摩托车后,为方便上路行驶,就将原来摩托车的号牌取下挂到了现在的摩托车上。最终,蒋某某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二次酒驾等违法行为,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4000元和拘留10天的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王乙竹 通讯员 吴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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