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足协发布通知“各职业俱乐部暂缓签署国内球员工作合同”。通知中称,为持续提高俱乐部的财务健康水平,促进各级职业联赛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实际情况,中国足协将会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的有关政策及各级联赛俱乐部的财务约定指标。经中国足协研究,现决定各职业俱乐部暂缓与国内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
具体要求如下:
一、暂缓签署合同的内容及对象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和中乙俱乐部暂缓与国内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草签协议、新签合同和续约合同等。暂缓签署个人工作合同的对象为各职业俱乐部一线队和预备队的国内球员。
二、暂缓签署合同的期限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中乙俱乐部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应全面暂缓与有关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具体恢复时间以中国足球协会另行书面通知为准。
在2018赛季职业联赛总结大会上,中国足协公布了对俱乐部支出、注资、亏损、薪酬、奖金五个方面限额的详细要求。其中一项限制为:中超俱乐部国内球员个人薪酬最高(不含奖金)不得超过一年税前1000万元人民币。参加2019年亚洲杯、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预选赛的国家队球员在个人最高薪酬限额基础上,上浮20%执行。
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国足协新备案的合同按限额签订。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员,待现有合同到期后再按限额重新签订。现有合同期限以2018年注册期已在中国足协完成合同备案的为准。
上游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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