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受媒体和网友关注的江歌案有了最新进展:12月31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法律界人士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江歌母亲胜诉有一定难度。
在日本留学的江歌和刘鑫原为一对闺蜜,可是2016年11月3日凌晨发生的一场意外,彻底改变了两人的人生:刘鑫前男友陈世峰前往江歌的住处,杀死了江歌。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也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陈世峰受到法律制裁之后,江歌母亲江秋莲在2018年10月15日微博发文,表示会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经过了一年多准备后,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0年6月5日9时许,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原告江秋莲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15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近日,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透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之前,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公典律师,他认为本案判决的关键就是刘鑫锁门是否与江歌被害有因果关系:“案涉公寓系江歌租赁居住的,江歌有权进入。如果原告江歌妈妈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刘暖曦(刘鑫改名后的名字)明知江歌处于危险之中,仍拒不开门,则可以认为刘暖曦反锁房门的过错行为与江歌遇害具有因果关系,属于‘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形。”
据张公典律师分析,江秋莲提出索赔203万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及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因此刘鑫一旦被判侵权,就应当承担侵权的相关赔偿责任。
不过,从目前媒体披露的证据来看,江秋莲诉刘鑫的过错与江歌的死亡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主张,尚不足以得到充分证明,因此张公典律师坦言:“即使法院认为侵权责任成立,也很难全部支持原告200余万的索赔金额。当然我们也期待法院作出一个公平的判决。”
新闻延伸
法律界网友探讨:江歌母亲胜诉有难度
在最大的中文问答社区知乎上,一则“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将于31日开庭宣判,提出民事赔偿207万,可能会有怎样的处理结果?”的提问登上热榜。
知乎ID为“蒋四金法考”的网友认证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他的回答得到了最高的点赞数。他表示,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案发时刘暖曦(刘鑫)确实存在拒开门的动作的话,刘暖曦(刘鑫)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只是从我之前看到的资料来看的话,要想证明刘存在过失确实有点难,就看有没有新的证据。”
另一位认证为西南政法大学在读法律硕士的网友“翟律师”表示,“有一说一,江歌母亲胜诉很难。”
他表示,“既然刘鑫没有被(日本)法院追究刑事责任,表明其行为不构成犯罪。”这也侧面表明:刘鑫的行为在江歌遇害一案中,过错比例不高。既然江歌母亲认为刘鑫存在过错,就要拿出证据。但“时间都过去这么久了,而且事情发生在日本。证据可能都早已不存在了,江歌母亲的主张大概率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认证为北京市高界(济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的网友“李宜臻”表示,这是一个民事案件,不会给刘鑫定罪判刑,顶多就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认证为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庞九林律师认为,补偿不会超过200万。“首先,这个是补偿责任,不是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补偿责任,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没有固定的数字,但是不会超过200万。”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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