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科主任黄伟
“条例不是为了制定法律而制定,而是要让更多人去遵守。”
1月24日上午,在武隆代表团对审议《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现场,市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科主任黄伟讲了近一刻钟。
“文明行为立法,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我们重庆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
黄伟说,文明社会的构建,需要全体公民观念上和行动上的统一,这涉及到文明行为的规范。
在他看来,条例在推出后要形成长期机制,在处罚力度上要形成震慑力。
草案第五十七条提到,行为人多次故意实施不文明行为,或者故意实施不文明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教唆、诱骗未成年实施不文明行为的,可以将其违法实施行为的情况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不文明行为记录可以送达行为人工作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村(据)民委员会。受送达的单位,组织应当对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记录机关及时反馈。
黄伟表示,向工作单位、住所地送达的形式,一定程度上真正对不文明行为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他建议,不文明行为记录还可与个人档案、个人征信记录挂钩,比如当某人不文明行为被曝光后,可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性记入个人档案,并对其个人征信产生相应影响,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学业、工作、交通出行等方面。
黄伟认为,加强条例的处罚力度,才能快速有效推进条例的落实。
此外,在条例的宣传方面,黄伟也发表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应该更多用现代化的手段广而告之。
“比如融媒体传播,除了文图,还可以邀请流量主播以较娱乐的形式,一条一条读出来,念给大家听。”
黄伟说,通过视频等多种方式将条例逐条展现出来的,更容易被大家所接受、效果更好。
“文明是一个城市进步的标志,涉及居民生活方方面面。不仅要用道德的约束,也要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来推动文明习惯的养成。”黄伟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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