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日本设立军事妓院,大量使用慰安妇的历史为人广泛熟知。实际上纳粹德国也有类似机构,德国不仅有军事妓院,甚至还有集中营妓院。
根据历史学家克里斯塔·保罗估计,二战期间至少有34140名欧洲妇女和集中营女性囚犯被逼良为娼。但这个数字并不包括1943—1945年间被迫沦为性奴的外国公民和奴隶劳工,因此可以说是比实际数字大大低估了。
军事妓院是二战期间纳粹德国在被占领的欧洲大部分地区设立的,供德军和党卫军士兵使用。这些妓院一般都是新造的,但在西线,它们有时是利用现有的妓院和其他建筑改建而来。到1942年,在德国占领的欧洲大约有500家此类的军事妓院。这些设施通常在没收的旅馆中运作,由德军士兵看守,为旅行士兵和从前线撤退的士兵性服务。
在东欧的许多例子中,少女和妇女在被德国占领城市的街道上被绑架,当时德国军队和警察发起了名为łapanka或rafle的围捕行动。1941年5月3日,波兰流亡政府外交部发布了一份文件,描述了在波兰各城市进行的大规模绑架行动,目的是捕获年轻女性充当德国军队运营的军事妓院的性奴。
俄罗斯《真理报》报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军在每一个占领区都建立了军事妓院。每个妓院配有五至二十名妓女。她们的工作就是接待德国的军官和普通士兵,供他们泄欲。按照军方规定,每一名妓女每周需接待六百名德军将士,才能拿到全额的工资。
文章称,德国的军事妓院分为三个等级。按照规定,一等妓院为军官服务,每名妓女平均要接待五十名军官。二等妓院为一般士官服务,每名妓女接待七十五名士官。三等妓院则为普通士兵服务,每名妓女接待一百名士兵。事实上,如果士兵不愿进入妓院接受服务,还会受到军方的惩罚。一个普通士兵每月有六次机会进入妓院。
后来,随着战事的进展,德军占领了越来越多的领土,纳粹政府已经找不到足够的“具有爱国心”的德国妓女来充实军事妓院。于是,德国占领军开始大量使用占领区的当地妇女作为军事妓女,于是就开始强迫别国妇女取欢。
在苏联,妇女也被德国军队绑架做性奴。国际军事法庭的一份报告写道:“在斯摩棱斯克市,德军司令部在一家旅馆里为军官开设了一家妓院,成百上千的妇女和女孩被送到那里。她们被无情地拖着胳膊和头发沿街而行。
根据波兰某杂志的报道,被纳粹德国当局强迫成为性奴的妇女有时试图逃跑。在一个例子中,一群被关押在挪威一家德国军事妓院的波兰和苏联妇女于1941年越狱。他们在当地的路德教会寻求庇护。这些妇女每天被多达32名男子强奸。在下午2时至8时30分之间,探视士兵每人被分配15分钟的时间,名义上每“一次”的费用为3个德国马克。那些明显怀孕的妇女有时被释放,但不愿回到她们的家庭,以免使她们感到羞耻。
德军建立军事妓院的一个目的是维持军队的士气。1941年9月,陆军元帅冯·布劳伊奇什建议,所有年轻士兵必须每周都去探视,以防止他们“性过度”。妓女们定期接受体检,以减缓性病的传播。
二战期间党卫军在集中营建立了妓院,以激励囚犯合作,尽管这些机构主要被Kapos(功能性犯人,指的是被纳粹党卫军委任监督集中营中的劳工工作、承担管理任务的犯人)使用。最后,集中营的妓院并没有显著提高囚犯的工作效率,相反,却在集中营的贵宾中创造了一个奖金券市场。
被迫进入这些妓院的妇女主要来自拉文斯布呂克集中营,该集中营关押主要是妇女。这些妇女主要来自波兰人、犹太人、俄罗斯人。
第一家集中营妓院于1942年在毛特豪森/古森集中营建立。1943年6月30日以后,奥斯威辛集中营有了妓院,从1943年7月15日起,布痕瓦尔德有了妓院。诺因加默妓院成立于1944年初,达豪集中营妓院成立于1944年5月,多拉-米特尔堡妓院成立于1944年夏末,萨克森豪森妓院成立于1944年8月8日。关于集中营妓院的开设日期,在Flossenbürg网站上有一些相互矛盾的说法:一份资料声称是1943年夏天,另一份资料说它直到1944年3月25日才开设。
集中营的妓院通常就是由带刺铁丝网围起来的营房,里面有一个小房间,最多容纳20名女性囚犯,由一名女监工控制。由于疲惫和疾病,这些妇女经常被替换,之后通常被送去处死。妓院只在晚上营业。
那些能接触到客户名单的人(仅雅利安vip),必须在特定的一天注册,并根据预定的时间表支付两马克(约合人民币22.5元)以获得20分钟的“服务”。女人和客户的配对是由一名特工负责的。“奖金券”的市场经常被那些戴着绿色三角帽的普通罪犯所垄断(因此才有了“绿色人”的命名)。有证据(有些争议)表明,在一些妓院里,女性的胸前可能有纹身,上面写着“field - hure”(野外妓女)。她们中的一些人被迫绝育和被迫堕胎,往往导致死亡。
有时,党卫军通过承诺给予女性更人道的待遇或减少她们的不定刑期来引诱她们去妓院服务。这引起了一些女囚犯的愤怒或嫉妒。囚犯Nina Michailovna报道说:“当我们发现我们街区的一名女孩被选中时,我们抓住她,给她盖上毯子,狠狠地打了她一顿,她几乎动不了。目前还不清楚她是否会康复。她们只是想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们就这样惩罚她们。
除了利用集中营妓院来控制囚犯,鼓励合作,防止暴乱和逃跑,海因里希·希姆莱还打算利用妓院来向“粉红三角”(pink triangle)囚犯传授“异性的乐趣”,也就是说,作为他们同性恋的“治疗”。Heger声称,希姆莱指示所有的同性恋囚犯必须每周去集中营妓院一次,作为“治愈”同性恋的一种手段。
法国纪录片《夜与雾》(Night and Fog)早在1955年就提到了集中营妓院的存在。这部由导演阿兰·雷奈执导的影片,包括了大量关于集中营的原始镜头,并以对幸存者的采访为基础。
德国集中营的妓院也在20世纪70年代拍摄的纳粹题材电影中重演,如《伊尔莎》、《党卫队狼》、《第三帝国最后的狂欢》、《第七爱情营》、党卫队实验营和《第27纳粹爱情营》。以色列小说中关于这个主题的例子包括作家Yehiel De-Nur alias K. Tzetnik的书《玩偶屋》和战俘营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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