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黑龙江哈尔滨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单某(松花江绿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采取虚构事实手段诈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已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
此前的3月22日,黑龙江五常市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对侵占国有林地长达26年的违法建筑、绿达公司旗下的桃园山庄进行了拆除。
违建度假山庄被拆,女老板被抓,寓示着这起备受关注的“黑龙江企业侵占国有林地长达26年”事件,正在迎来重大转折。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黑龙江企业伪造公文强占300亩林地建度假山庄,官方多次处罚拖18年未纠正》显示,从1995年起,黑龙江省绿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绿达公司)以修建养殖基地为由,与村集体签协议获得林地使用权,又以一纸假公文获得国有土地证,共占用国有林地315亩,并在此林地建房、修路、建停车场等。
此后20余年间,当地居民就此事不断举报。当地政府执法部门多次进行处罚,限期其拆除违建,收效甚微。
3月22日,黑龙江五常市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对桃园山庄进行拆除,现场动用挖掘机等大型设备。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度假山庄侵占国有林地长达26年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了解到,3月22日,由绿达公司非法修建的桃园山庄被拆除,该山庄位于黑龙江五常市背荫河国有林场施业区。现场视频显示,包括五常市林草局、消防部门在内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出动了数十人、多辆消防车、大型挖掘机、渣土车等。
3月22日拆违当天,上游新闻记者拨通五常市林草局一名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正在执法,正在拆除,不方便接受采访。”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从1995年起,绿达公司开始占用国有林地修建桃园山庄,在该山庄外修建起栅栏围,院内修建了水泥道路、停车场、水池、庭院及房屋。
卫星图片显示,桃园山庄背靠山岭,南面正对牤牛河,西侧和北侧均为茂密林地。庄内3栋建筑中,林地深处的一处建筑物占地面积较大。根据地图软件测算,占地约有930平方米。该建筑物被四周林地包裹住,在一片深绿树林中显得十分突兀。
多年来,当地居民、林场员工不断举报该问题,尽管有关部门多次下发处罚意见,要求收回被侵占林地并恢复原貌,但在长达20多年时间里,处罚文件始终难以落地。
据悉,该起侵占国有林地案引起了中央督导组的关注。根据2018年《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4-1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显示,绿达公司侵占林地案受理编号为4053案件。
3月22日,黑龙江省五常市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对桃园山庄进行拆除。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1.5万元获得国有林地50年使用权
绿达公司究竟是如何拿到这块国有林地使用权的?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早在1994年9月8日,五常市背荫河镇大荒村村委会将位于牤牛河北岸总面积200亩的荒地及附着资源转让给单某,并签订《协议书》,使用期限50年。实际上,这处土地为五常市背荫河林场的国有林地,并非村集体土地。
据当年大荒村村支书段立森回忆,当时政府在招商引资,单某称要建大型养猪场,政府非常支持。但这块荒地属于国有林场,而林场手续不好办,林业部门不给签。但在1994年秋天,“上面让村里跟绿达公司签协议,合同都是对方做的,我们就签个字。”
对此,村支书段立森也曾提出异议,对方表示:“这个事你就不用管了,我们能协调。”
段立森称,协议书上承包面积大约是200亩,具体记不清楚了,当时并没有实际测量,承包费共计1.5万元,全部入账给村里。
单某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省里有“五荒”政策,鼓励老百姓、个人企业积极踊跃去承包荒山荒地荒水,进行改造。该土地为村集体荒山,1994年她与村里签土地转让协议,一亩是75元,共200亩。签协议时,她还找到原五常林业局驻背荫河镇政府人士做过鉴定,鉴定称这块地跟国有林地无关。
资料显示,拿到林地使用权后,绿达公司于1995年3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单某,公司就坐落于五常市背荫河林场81林班。
▲涉事的桃园山庄位于一片林地中。图片来源/地图软件
以建养殖场为由获得土地使用证
1995年,绿达公司就上述200亩林地,再次与大荒村签合同。前村支书段立森称:“绿达公司可能认为之前的协议不怎么好使,当时新合同上说是要建养殖场。”
据了解,1995年5月9日,绿达公司通过“五荒”拍卖方式,购得200亩林地中的191亩林地,并与大荒村签订《集体五荒土地使用权拍卖合同》。而原五常市土地管理局依据上述拍卖合同,为绿达公司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准用地面积为12.73公顷(191亩),使用年限50年。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1995年,时任背荫河林场场长张友、大荒村村支书段立森、大荒村村委会主任赵洪富三人,共同与绿达公司签订上述合同。
据赵洪富介绍,“那时候实行‘五荒’拍卖,谁都可以买,谁都可以包。”当年那块土地还是荒地,土地下方原有一排工人住房,此后被村里收回。
据悉,“五荒”资源拍卖对象,是指权属明确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不含行洪区内的滩地)等未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
同年,绿达公司又以《五常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材料(后证实系虚假文件),在原五常市土地管理局,为另外9亩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至此,上述200亩土地,绿达公司均取得了土地使用证。
据媒体报道,单某接受采访时表示,1995年,她欲在这块土地上盖房,便向有关部门申请建筑用地手续,并交了变更费等各种费用。不久后,原五常市土地管理局下发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拿到手续后,她就开始打井、修路、接电,改造荒山。
单某称,上述手续显示,这块土地为农业综合用地,她严格按照要求,“种点啥养点啥,现在搞农家乐、乡村旅游等农村项目。”
其间,单某在此栽了很多树,约有一两万棵,年年栽年年死,第二年春天再栽。
▲1月5日,五常市背荫河镇,桃园山庄内修建了房屋和道路。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不搞养猪场建度假山庄,还伪造假公文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绿达公司买下该土地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搞养猪场,而是修建了现在的桃园山庄,1996年开始在此经营起饭店。
上游新闻记者曾到五常市背荫河镇现场发现,桃园山庄位于吉黑公路附近山林中,有道路直通,交通十分便利。该山庄背靠山岭,四周被栅栏围墙围住,南面正对牤牛河,西侧和北侧均为茂密林地。正对着大门的一处空地上立着“桃园山庄”牌子。院内修建了3栋以上的房屋建筑,还修有水泥道路、水池、停车场以及庭院。
自桃园山庄建成后,当地居民与林场员工便开始举报。有关部门对此事多次进行调查。
据黑龙江省林草局证实,1996年,原五常市林业局发现背荫河林场林地被违法占用,派人到现场制止,但绿达公司以持有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房产证等为由,拒绝配合调查。随后,原五常市林业局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占用林地315亩。
同时,原五常市林业局在对绿达公司提供的《五常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调查发现,7名“参会”部门领导均称没有参会——绿达公司正是以这份虚假材料,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此外,绿达公司持有的3处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复印件,这6份证件均无编号、发证日期和经办人签字。另外2本《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显示,所有权人为单某,共有人为邓某,填发日期为1995年8月29日。而上述证件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均为“五常县背荫河镇人民政府”。
▲1月5日,五常市背荫河镇,桃园山庄内修建了房屋和道路。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三级林业部门多次督查仍无法纠正
据了解,五常市林业部门多次作出处罚决定书,责令单某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并处以罚款。但绿达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定。
原五常市林业局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两次向五常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均未果。
2006年,由国家林业局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会同黑龙江省林业厅、哈尔滨市林业局共同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后认定,绿达公司已构成对国家林地非法侵占和破坏的严重后果,并发文件建议黑龙江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立即收回和废止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证,限期依法收回被侵占林地并恢复原貌。
直至2013年,上述单位曾先后多次来五常督办此案。2013年5月,原黑龙江省林业厅发文给五常市人民政府,要求绿达公司侵占国有林地问题尽快依法处理,但是未能得到落实。
今年3月16日,五常市林草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5年前,这片国有林地,不知为何就成集体土地了,也没有人与林业部门沟通。在林地版图上看,绿达公司侵占的315亩,始终都是国有林地。”
该工作人员介绍,此前绿达公司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在林地上“重复盖被”办证。目前五常市政府已经下达撤销该证件,但当事人不服决定,正在行政复议。
▲3月23日,绿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单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图片来源/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
违法设施对林地土壤已“严重毁坏”
3月22日,上游新闻记者拿到的一份黑龙江省林草局调查处理进展文件显示,今年1月13日,五常市林草局对绿达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问题进行了行政立案调查。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绿达公司在背荫河林场81林班11小班内修建房屋、庭院、水泥道路和水池等设施硬化面积8.829亩,对原有林地植被及土壤造成的破坏,达到“严重毁坏”程度。
在举行听证会后,3月1日,五常市林草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绿达公司在2021年5月5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即拆除违法建筑并栽植树木)。
3月22日,黑龙江省五常市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对侵占国有林地26年的桃园山庄进行拆除。
省林草局要求层层追责,涉案企业老板被刑拘
此外,黑龙江省林草局于日前约谈了五常市政府负责人,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对绿达公司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收回国有林地,限期恢复植被。此外,建议五常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月2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单某杰(女,57岁,松花江绿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虚构事实手段诈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该人已被道里分局以涉嫌诈骗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其涉嫌的其它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深入调查中。
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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