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警方查处了该县一起赌博案件,4人在家中打麻将被他人举报,警方现场查获赌资270元,并对涉案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有网友质疑,人均赌资不足68元,是否处罚过重?7月13日,镇安县回龙派出所所长赵永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表示,警方对涉案人员处以了100元罚款和批评教育,主要目的是为了净化社会风气。
▲镇安当地媒体发布的稿件。图源于网络
据镇安当地媒体发布的稿件称,7月11日,镇安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和坪村吴某某家中有人赌博。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场抓获吴某某等涉赌人员4名,查获赌资270元及赌具麻将一副。经审讯,四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回龙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4名涉赌人员给予没收赌资赌具并每人罚款100元的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当地媒体发布的相关稿件目前均已被删除。有网友就此事表示,警方对一起人均涉案金额仅68元的案件进行查处并处罚,有处罚过重之嫌。
7月13日,办理此案的镇安县回龙派出所所长赵永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7月11日当天派出所是接到相关举报后前往查处,现场确实查获了赌资270元,“我们是依法查处,而且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是出于净化社会风气的考虑。没有对他们拘留,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罚款100元”。
▲被处罚的赌博人员。图源于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针对在镇安县当地对于“赌资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赵永解释称,镇安警方在日常工作中,涉案金额超过100元就可以认定“赌资较大”进行处罚。
有法律工作者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各地警方目前对于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赌博类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但各地对于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裁量标准情节的认定有较大的不同,如上海市、河北省就以个人赌资是否超过200元、100元来认定“赌资较大”,而四川省则是以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是否超过1000元来判定是否为以“赌资较大”。
镇安县公安局政工科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时表示,对于回龙派出所处理的相关案件不清楚,无法进行回应。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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