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五莲县人民政府获悉,7月23日县教体局已撤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决定。根据涉事老师个人意愿,已将其从原学校调往五莲一中。
▲7月28日,五莲县政府发布情况通报,通报显示县文体局对杨老师的追加处罚已经撤销。
通报显示,日前,我县发生教师杨某体罚学生事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教体局、学校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7月23日教体局已撤销追加处理决定。根据涉事老师个人意愿,已将其从原学校调往五莲一中。
目前,当事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县委、县政府全力做好教师学生的后续安抚、思想工作。
事件回顾
2019年4月29日下午第二节课,五莲县第二中学2016级3班学生李某某、王某某逃课到操场玩耍,班主任杨老师把两个逃课学生叫回后用课本抽打了他们。
5月5日,五莲二中给予班主任杨老师如下处分:
根据五莲二中的处理决定和五莲县教体局的情况通报,两名逃课学生被叫回,之后在门厅内被班主任杨守梅“用课本抽打”。
五莲二中认为此举造成不良影响,对当事教师做出停职,赔礼道歉,取消评优树先资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两个月后,7月2日,五莲县教体局在学校已经处分的基础上对班主任杨老师做出了严苛的追加处分:扣发当事教师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五莲二中新学年不再与杨守梅签订聘用合同,将该教师纳入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7月11日,从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称,追加处理决定公布后,舆论认为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信用“黑名单”等处理过重。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解释:此处理决定不等于将这名教师开除,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是指社会信用等级降级,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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