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湖北襄阳谷城县法院冷集镇法庭,原告席上坐着李二(化名),被告席上坐着他的亲叔叔李强(化名)。李二请求法庭判决李强支付其40个月的扶养费,共计3万多元。11月8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梳理庭审录像发现,李二之所以起诉叔叔李强,是因为其先起诉李二偿还欠款2万多元。
李二今年45岁,其66岁的亲叔叔李强是名五保户。李二诉称,2014年7月,李强因无处居住和生活,要求其尽赡养义务。经村委会同意,他成了李强的监护人。随后,李强和他共同生活。2017年11月,政府决定集中供养五保户,李强住进养老院。参照相关标准核算,40个月,李强应付其3万多元的扶养费。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庭审直播网
李二认为,他没义务赡养李强,李强应该付扶养费。李强辩解称,自己年轻时在外打工,2014年回到老家后居住在李二弟弟的房屋里。他自己有五保金,可以养活自己。李二没有赡养他。李二反驳道,弟弟的房屋是他出钱修建的,且与他房屋相邻,他做好饭后,会喊李强来吃。
李强当庭解释,去李二家吃饭,是因为他给李二干了农活。除此之外,他是单独开伙。听到李强这样说,李二反驳道:“我做饭做晚了,你还会给我脸色看。”
庭审中审判长问李二:“先前不要扶养费,为何现在要?”李二回答,是因为李强起诉了他,要求其归还2万多元的欠款,这令他很生气。
庭审快结束时,法官问李强是否同意调解,从欠款中扣除一部分,冲抵扶养费。李强表示:“他找我要3万多扶养费,2万多的欠款还不够,我没和他共同生活。”
审判长表示,不同意调解的话,就择期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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