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布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个人隐瞒病史等行为纳入失信监管的实施意见》。2月13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信用杭州”网站获悉,第一批已有9人因瞒报病史被列入失信名单。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包括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在内的等多个省市明确,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将由有关部门对其失信信息依法归集到当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予以惩戒。
▲2月11日,杭州市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个人隐瞒病史等行为纳入失信监管的实施意见》,隐瞒病史将被列入失信行为。网络截图
9人隐瞒疫情被失信公示1年
据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信用杭州”,2月12日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存在隐瞒病史等情况的失信行为公示》显示,因疫情排查期间存在隐瞒或瞒报情形,逃避医学观察的行为,9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公示期为1年。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也是2月11日杭州市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个人隐瞒病史等行为纳入失信监管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后第一批公示名单。
《意见》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存在个人因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将其认定为失信行为。失信信息将计入个人公共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杭州”网站、移动应用终端等多种方式对个人瞒报疫情等失信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年。
同时,鼓励市场主体在进行生产经营、交易谈判等经济活动中,对疫情防控期间存在瞒报疫情等情形的主体采取降低优惠、提高保证金、取消交易等约束措施。并要求各级信用管理部门在实施信用修复过程中应当从严处理瞒报疫情等情形,从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1年内不允许修复。满1年以上的,应当将签署和公开信用承诺书、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或志愿服务、接受信用修复培训作为必要修复条件。
▲2月12日,杭州公布首批因瞒报病情被列入失信行为公示名单。网络截图
多地出台规定将瞒报疫情列入失信行为
据中国信用网官方消息显示,连日来,已有包括上海、浙江、江苏、河北、安徽、吉林、广东等多个省市先后为防疫出台规定,均将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列入失信行为。
2月7日,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疫情防控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2月9日,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除隐瞒病情外,在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哄抬物价、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将个人相关违法行为认定为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惩戒。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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