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向家属诚恳道歉。我伤害了援荆医疗队的感情,给荆州形象抹了黑,我错了。”被告人黄建当庭忏悔。
5月21日,湖北荆州男子醉驾致援荆医生死亡案开庭。现年33岁的黄建,荆州人,从事洗涤行业。3月13日晚8时25分许,黄建醉驾撞伤中央指导组防控组驻荆州防控队队员王烁(后抢救无效死亡)及王烁同事李医生后逃逸。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庭审有两个焦点,一是肇事车辆车主黄某某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二是黄建触犯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月21日,黄建醉驾致援荆医生殉职案开庭。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事故:醉驾逃逸致援荆医生死亡
荆州火车站附近有条凤鸣大道,广东援荆医疗队住在大道旁一酒店。
黄建是荆州区郢城镇荆北村人,住在火车站附近一小区内。知情人士介绍,当晚黄建在同村李姓村民家中和亲友聚餐。
检方指控称,3月13日晚8时25分许,黄建驾驶金杯货车,沿凤鸣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距荆州大道50米处时,将行人王烁及王烁同事李医生撞伤。车辆行驶50米左右,随即右拐驶入荆州大道人行道,撞上隔离带后熄火。
车辆熄火后,黄建弃车逃逸。当晚10时许,黄建来到荆州市公安局北门派出所自首。经抽血鉴定,黄建血液乙醇含量为151.5mg/100ml。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王烁受伤后被送往荆州市中心医院抢救,当晚11时许,王烁不幸去世,年仅36岁,其生前系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主管医师。2月17日,王烁作为中央指导组防控组驻荆州防控队队员、广东支援湖北荆州医疗队队员,对口支援湖北省荆州市开展防控疫情流调排查和巡回督导等工作。3月5日,王烁所在的疾控系统驻荆州市防控小分队获得了“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5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在车祸地探访发现,荆州大道的配套设施并未完工,大道两头安装了铁质挡板。
▲3月13日晚,黄建醉驾撞伤王烁(后抢救无效死亡)、李医生后逃逸,图为事发的凤鸣大道。 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焦点: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5月16日,荆州区法院发布的庭审公告显示,该院于5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黄建醉驾致王烁因公殉职案。
王烁亲属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是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德江、蔡敏。庭审时,彭德江说,肇事金杯车车主黄某某对该车辆负有必要的管理注意义务,将车辆交给黄建使用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黄某某代理人邓艾宜认为,该车只是挂在黄某某名下,其没有管理权,也没有使用,保险也是他人购买的。黄某某不该对此承担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肇事金杯车上有一张疫情期间的车辆通行证,但该证系伪造。
检方认为,黄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车导致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逃逸,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建主动投案,并如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彭德江律师和蔡敏律师代表受害人亲属表达不同意见。他们认为,黄建明知喝酒后开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抱有侥幸心理,说明其主观上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黄建醉酒驾车撞伤他人,再撞到路边护坎导致车辆熄火才停车,对公共安全造成现实危险性;该醉驾案发生时,全国抗疫形势严峻,荆州采取严格交通管制措施,并禁止聚餐,黄建所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人才损失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为7年,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黄建的辩护人朱天鹏律师表示,黄建本人已深刻认识到其所犯罪行,表示忏悔,并向受害者家属深深表达歉意。
庭审中,彭德江代表家属提出了140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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