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上流传的“2020年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不实信息,7月31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王利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提问时表示,《民法典》虽然代位继承扩大了兄弟姐妹,但是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没有变化,第一顺序还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的。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王利明。图片来源/国新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民法典》对代位继承制度的适用范围从直系晚辈血亲扩大到旁系血亲。原来代位继承只局限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民法典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也纳入代位继承,从而使得兄弟姐妹的子女也被纳入代位继承,即侄甥也可以实现代位继承。
▲7月31日,上游新闻记者李洪鹏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提问。图片来源/国新网
那么代位继承会对子女继承产生哪些影响?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王利明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民法典》虽然代位继承扩大了兄弟姐妹,但是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没有变化,第一顺序还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第一顺位存在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还不能继承,所以不能使用代位继承。第一顺序不存在的时候,出现第二顺序,这时候才出现代位继承的问题。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孙宪忠也表示,子女继承遗产,尤其是独生子女继承遗产,在法律上没有设置任何的障碍,或者有重大的变更。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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