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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万土地补偿款拖4年不退致招商项目停摆,连云港灌云管委会被起诉
04-08 19:10:23 来源:上游新闻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又起纷争。

按照江苏连云港市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称灌云管委会)与连云港东方远通汽车销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远通汽车)的约定,土地摘牌5日内,灌云管委会需将约定土块出让金超额部分一次性汇入远通汽车账户,但4年过去了,约380万元的差额土地款一直没支付,应办理的不动产证也被指责为“一拖再拖”。

“这期间,灌云管委会和我们签了一个借款协议,把差额土地款变成了欠款,后来直接耍赖,说我们打给财政的钱,标注的是土地出让金,借款没完成。”近日,远通汽车负责人雷女士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表示,因无法办理不动产证,汽车城项目迟迟无法开工。2021年初,他们已对灌云管委会提起行政诉讼。

▲灌云经济开发区此前公示,该地块用作建设灌云开发区汽车城。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招商引资建汽车城,官方承诺补贴土地差价

2015年5月25日,作为连云港灌云经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项目,远通汽车与灌云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由远通汽车投资建设灌云汽车城项目,项目占地19.5亩。因项目需要,2016年3月4日双方再次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再次增加项目用地21.69亩。

根据两份《项目投资合同书》约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价为18万/亩,超出部分由灌云管委会全部承担。且18万元/亩的定价,不仅包含土地出让价款和土地契税及各项税费等,还享受灌云经济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条件。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项目投资合同书》中特别标注,灌云管委会需将土地挂牌价超额部分(每亩综合价18万元),在土地摘牌后5日内,一次性汇入远通汽车指定账户,由远通汽车负责支付该宗土地出让金。在远通汽车取得土地使用证6日内,灌云管委会将远通汽车办理该证所缴纳的税费(凭发票),一次性全部汇入远通汽车指定公司账户。“如该项资金灌云管委会不能如期汇到远通汽车账户,灌云管委会将按该宗土地办理不动产证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总额,加倍偿给远通汽车。”

雷女士称,首期签订的19.5亩项目用地,灌云管委会依约补了土地出让金差价,没有出现问题。二期项目用地,从一开始就麻烦不断。

2017年1月9日,远通汽车与灌云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对宗地编号为灌云县城2016-12号土地进行出让,出让面积21.7亩,出让总价770万元。2017年4月12日至4月14日,远通公司方按照每亩18万元的价格,将390.6万元土地款汇入灌云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

因灌云管委会迟迟不按约定(土地摘牌后5日内)将土地出让金差价汇入公司账户,2017年4月28日,远通汽车方只好将剩余土地款379.4万元,汇入灌云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

▲灌云管委会多次未退土地款差价,后与运通汽车签订借款协议,将土地补偿款转换为借款。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380万补偿款变欠款,政府签了合同仍不兑现

拿下土地后,远通汽车方向当地发改委部门进行项目报批。2017年5月5日,灌云县发改委作出《关于核准县城2016-21号地块灌云开发区汽车城建设项目的批复》,同意该地块用于建设灌云开发区汽车城建设项目。

“当时我们已经和施工方签订了承包协议,与第一块地一起进行整体施工。但由于第二块地的不动产证一直没办下来,导致施工许可证也不能办理,所以到现在仍无法开工。汽车城投资总金额在9000多万元,就这样停滞了。”雷女士说。

在运通汽车看来,该地块无法办理不动产证,与其多次向灌云管委会讨要土地差价款(补偿款)有关。

“签了两个合同,买了两块地。第一块地灌云管委会正常履约,我们也办理了不动产证。到第二块地时,灌云管委会先说财政没钱,又说政策不允许,迟迟不愿意再补差价。”雷女士介绍,合同中有约定,“土地摘牌价每亩18万元”超出部分的土地价款,由灌云管委会承担并保证资金合法,不得以国家或地方关于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理由,拒绝承担超出挂牌的部分。如果灌云管委会不予补助,将退还远通汽车所有出资并加倍赔偿所有损失。

在远通汽车的再三要求下,2017年4月11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书》,将退还土地金差额变成了借款,约定2017年5月12日前,灌云管委会归还379.4万元欠款。

但灌云管委会再次爽约,就连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灌云管委会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也不愿再出具。

根据2012年8月13日灌云县政府印发的《鼓励投资汽车4S点优惠政策规定》通知显示,在灌云县投资建设4S店可以享受土地、行政规费、财税和融资信贷等各方面优惠政策。但因项目未能开工,相应的优惠条件也无法享受。

▲双方《项目投资合同书》中标注,灌云管委会在远通汽车土地摘牌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金差价。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民事官司两败诉继续提行政诉讼

合同不履行,补偿款不归还。2019年3月25日,远通汽车将灌云管委会告上法庭。

据灌云县法院(2019)苏0723民初2426号《民事判决书》显示,远通汽车要求灌云管委会按照借款协议偿还欠款,但灌云管委会却表示,借款协议是真实的,但远通汽车向财政打款时该笔款项标注为土地出让金,并非借款,因此远通公司并未实际出借该款项。最终,法院驳回了远通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审中,连云港市法院维持原判。

2021年初,远通汽车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灌云管委会继续履行《项目投资合作书》相关约定,为远通公司办理灌云县城2016-21号土地的不动产证及该项目总体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支付土地差价款379.4万元,并赔偿损失600万元。

4月8日,灌云县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只要相关单位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齐全,交到管委会后,管委会可以代为跑腿办理,(汽车城项目)一直没有办理下来,与契税有关。目前已经接到对方的起诉状,管委会的证据和答辩词也已提交给法院,正在等待排期开庭。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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