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河间市两女子打架,其中一人在派出所看到另一方的笔录以及其他侦查卷宗材料,偷拍后用微信转发给证人,约好统一口径。此外,处理案件的派出所所长赵某与偷拍者微信聊天至深夜,并说“该为你出气”。随后,另一方当事人将派出所所长实名举报。
10月13日,沧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一位负责人对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表示,偷拍讯问笔录并微信转发的情况确实存在,但是并非派出所工作人员及所长主动提供,而是当事女子偷偷拍摄,目前已对当事民警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对于所长与案件当事人聊天的情况,该负责人称“该微信聊天并不能说明所长违法违规办案”。
▲案件当事人在派出所偷拍了对方当事人的笔录以及其他侦查卷宗中的材料,并通过微信泄露给他人。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据了解,6月6日,河间市左某美到左某娜和其弟媳吴某某共同经营的美容店做美容,期间左某美与左某娜发生口角,之后演变成肢体冲突,两人分别打电话报警。
左某娜与弟弟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6月27日下午5点07分,左某娜说“这会打电话让我过去一趟”;5点27分,左某娜给弟弟发了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左某美讯问笔录和证人吴某某笔录的照片,并说“我看到小美(即左某美)写的笔录”,还告诉弟弟“我和所长所有的对话,我都跟你说啦”。
随后,左某娜弟弟将上述照片转发给该案的证人——左某娜的弟媳吴某某,并对她说“有可能还会问你”,“别有偏差,怕对方搅”。
另一份左某娜与“派出所所长赵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赵某对左某娜说过“该为你出气”,两人一直聊到深夜,直到赵某说:“不说了。十二点多了。”
左某美的父亲称,因为大家都在农村住得近,亲戚套亲戚朋友套朋友,一个认识的人无意中看到了左某娜弟弟的微信聊天内容,出于义愤将内容转发给了自己。他以这些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据,向河北省监察委实名举报了派出所所长赵某。
10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派出所所长赵某,他表示,上级公安机关已介入此事调查。
10月13日,沧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一名负责人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上述偷拍笔录卷宗并用微信转发的情况确实存在,但不存在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及所长主动提供,而是涉事女子偷偷拍摄,并未对案情造成影响,因此,目前已对当事民警给予全局通报批评。
对于该派出所所长与左某娜的微信聊天情况,该负责人称“如果说因为认识或者因为这些微信聊天记录就认为案子办得有问题,那就是偏执了”。
对于左某美的父亲举报左某娜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已经转给河间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
目前,左某美因故意伤害罪被公诉到当地法院。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