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校长陈某查看仓库中的学校桌椅,却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逮捕。羁押225天后,检方撤诉。因不服刑事赔偿决定书,且所在单位不愿为其恢复原职,陈某申请复议。
5月23日,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裁定由萧县检察院在其所在单位道歉并恢复名誉。“我的诉求就是恢复工作,现在教育局推给了政法委,双方均不表态。”6月1日,陈某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表示。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安徽一女校长查看仓库被认定非法侵入被羁押225天,获国家赔偿后希望追究办案人责任》报道显示,陈某是安徽省萧县龙城镇某小学副校长,2020年10月31日,她和学校工作人员到学校租赁的仓库去查看办公课桌椅情况时,被房东刘某辱骂,并发生冲突。报警后双方达成调解。2020年12月24日,陈某却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
2021年11月25日,萧县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陈某不起诉。2022年2月21日,萧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因错误羁押225天,决定给予陈某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8394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月21日,萧县检察院对陈某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拿到《刑事赔偿决定书》后,陈某要求萧县教育局为其恢复职务无果后,向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复议,要求萧县检察院在侵权行为直接影响范围内赔礼道歉。5月23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宿检七部赔复决(2022)z1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支持了陈某的赔偿请求,决定由萧县人民检察院在陈某所在单位发布信息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尽管认定我无罪,也拿到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但是检察院还没有道歉。教育局也不愿意为我恢复原职,我的工作还是没有着落。”陈某表示,目前此事在萧县政法委、萧县教育局、萧县教育局龙城镇教办室之前来回推诿,如何处理三方均不表态。
6月1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联系萧县教育局龙城镇教办室路姓主任未得到回应。萧县政法委书记丁勤华则以在忙为由挂断了电话。萧县教育局杜姓局长回应称,目前县委县政府正在推进处理此事。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