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游新闻报道,2016年年底至今,河南籍男子余光辉在机场和高铁站被民警盘查20余次,原因是河南罗山县公安局将其误列为“盗窃高危人员”。反映3年多无果后,余光辉近日将罗山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诉请撤销错误标注、公开赔礼道歉。
一个合法公民出行遭遇民警盘查成了“家常便饭”,4年被盘查20余次,对任何人来说恐怕都是一件麻烦事,可以想见这样一个污名给余光辉的生活、工作等带来多少不便。
罗山县公安局早在2017年5月9日就曾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上书上指出,“已将余先生(指余光辉)并非盗窃嫌疑人情况向市局进行了汇报,积极联系为其撤销标注(在公安网被标注为盗窃高危人员),争取早日消除对其生活的影响。”
相信包括余光辉在内的许多人看到这份意见书都觉得很快就会“雨后天晴”了,可谁知,这一等就是3年,至今这个污名还没去掉。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不是一句口号。这件事已经拖了3年,显然不能再让当事人无限期的等下去,公安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查明事实真相,如果当事人属于“误伤”,那就应当为当事人尽快去除污名,使之能够正常生活、工作。
对于当事人在3年里所受到的损失、伤害,也不能忽视。相关部门在纠错的同时,也要依法尽最大努力做出弥补,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维护一个公民的正当权益,也应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的题中之义。
罗山县公安局联系的哪?这件事进展到哪一步了?为何3年迟迟没有结果?没有结果的原因又是什么?这些疑问需要相关部门调查清楚,给余光辉一个答复,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上级部门、纪委监委不妨提前介入,查查这件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看看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这件事还折射出了小事与大事的关系。现在一些干部把工作有没有干好的标准定位在上级的评价和态度上,忘掉了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评价来源于小事。小事连民心,小事连大局,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小事,是应该着力解决的大事。
上游新闻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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