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禁不绝的“高价拖车”,在辽宁再次上演。2月4日,辽宁营口的张先生反映,3日晚,他和哥哥开着家用吉普车在高速路上发生事故,叫了拖车,10公里收费1600元。张先生认为收费太高,拖车工作人员则称是交警队合作单位。在张先生反映情况后,工作人员才表示确实收费错误,并退还了800元。
据了解,高速公路拖车费根据事故车辆是否能够拖行、是否需动用吊车,以及事故车辆的车型、拖车公里数而定,由五类车基价(拖行10公里内)和拖车费(拖行10公里以上部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组成。通常辽宁省私家车拖车起步价为250元至400元不等。虽然上述事件中救援公司退回了800元,却折射出道路救援市场乱象仍然存在。
资料显示,我国汽车道路救援始于1995年,经过20多年发展,已初具规模,但是行业零散杂乱、服务质量不标准等问题仍旧存在。当车辆在普通道路上抛锚时,车主尚且有保险公司、4S店以及民营拖车服务等可供选择,市场竞争充分,且价格相对较低。而在高速公路上,车主则只能“选择”特定救援公司,并且接受他们的要价。因为高速公路属于交管部门管控的封闭道路,拖车必须经过交管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进入实施救援,此举类似特许经营。
救援公司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趁“祸”打劫,身披官方指定救援队实施高价收费之举。在远离市区、封闭的高速公路上,身陷窘境的事故车主,面对救援公司的狮子大开口也只能乖乖就范。而背后,给予救援许可的高速公路管理方,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有纵容和消极管理之嫌,背后甚至不排除利益分成。
在总里程居世界第一的14.26万公里高速公路上,高速救援实际上是事关道路安全和车主利益的半公益性质行业,面对漫天要价的违规违法行为,应当尽快制定行业标准、理顺行业管理,公开让市场充分竞争,建立违规救援公司惩罚和退出机制,打破特许经营模式,实现等级考核的参与模式,让交管等部门与救援公司减少利益勾连,降低暗箱操作几率,才能让清障救援行业有章可循。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须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严肃执法,才是整治天价救援费的治本良方。
上游新闻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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