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委办赴四川攀枝花暗访煤矿生产安全,随机选中何家屋基煤矿作为检查对象。该煤矿现处于安全隐患整改阶段。煤矿工作人员对于工作组提出的基本问题一问三不知,矿长对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的7条职责,一条都答不上来,只说“我脑壳蒙了”。
笔者注意到,新闻中的何家屋基煤矿,2018年就已停产,3年来没有任何整改迹象,如今矿长一问三不知,制度形同虚设,让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煤矿如何能复工复产?停产企业都如此马大哈,在产企业乱象不知还有多少?
人命关天无小事!《安全生产法》规定,矿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面对国务院安委办随机安全督察,“脑壳蒙了”的矿长让涉事煤矿形同虚设的安全制度“现了原形”。
每当看到关于矿难的报道,看到触目惊心的伤亡数字,那背后藏着多少遇难者亲人的眼泪。安全重于泰山,接连不断的血的教训对矿区治理敲击着警钟,可是,矿难仍时有发生。因此,对于这种“脑壳蒙了”的矿长,必须严厉整治才行,毕竟采矿作业危险性极高,如果连矿长都不懂安全生产职责,还怎么能让矿工们懂得安全生产呢?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生命安全,没有安全,什么都将前功尽弃。因此,煤矿企业尤其矿长一定要摆正“安全”的位置,端正安全态度,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安全素质,釆取强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作为矿长,要有基本的职业担当,有基本的任职条件。如果煤矿经营者和管理者,置安全生产于脑后,有关部门就应该强力介入,督促整改。只要煤矿基层管理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中能多一点认真,煤矿安全事故就能避免或者大幅降低人祸的因素。
上游新闻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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