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四川南充顺庆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骑电动车逆行撞上一辆重型货车,当场死亡。9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南充市交警支队获悉,经查,男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逆行,临危操作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现场 图据警方
8月7日14时23分许,男子杨某骑一辆标准电动自行车,沿顺庆区学府大道三段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行驶至川北医学院新址工地出口道路与学府大道三段交叉路口非机动车道内时,与从工地出口驶出右转弯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杨某摔倒后,被货车后轮碾压,当场死亡。
9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南充市交警部门获悉,经查,杨某当天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盲目逆向骑行,且未尽观察义务,临危操作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责。货车司机行经交叉路口未尽观察义务,盲目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次要原因,承担次责。
原标题:四川南充一男子骑车与大货车相撞不幸身亡,交警:男子醉驾逆行,承担主责
编辑:胡苏 责编:周希 审核: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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