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重庆市金融中介自律规范座谈会暨助贷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签约仪式上,百余家金融中介机构签署《重庆市金融中介自律规范座谈会助贷服务行业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会议由重庆市小微企业协会主办,市小微企业协会金融服务专委会承办。此次《自律公约》结合行业特点,针对行业顽疾和金融消费者遇到的难点、痛点,经过充分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的自律公约。内容涵盖信息披露、风险评估、流程管理等多个方面。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前不久,重庆银保监局曾发出风险提示,发现有中介公司以帮助借款人低成本获取贷款为由,诱导客户办理信用卡备用金业务并骗取客户资金的新型诈骗行为。针对这一行为,《自律公约》也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明确不得截留和挪用借款人的信贷资金,且有义务告知借款人借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在房贷方面,强调不得以“转贷降息”为由诱导借款人以经营贷置换存量房贷。不得以“零首付”“负首付”为噱头诱导借款人办理超额购房贷款。
据了解,为了加强金融中介行业的自律管理,此次签约后还将继续加强行业内部沟通协调,推动《自律公约》有效实施。重庆市金融管理部门也将作为监管者,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和助贷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公约全面执行。
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编辑:陈璐
责编:蒋艳
审核:吴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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