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7年,全市瞪羚企业达300家左右,潜在独角兽企业达30家,独角兽企业达15家。11月17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印发的《重庆市独角兽、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方案(2023—2027年)》(下称《方案》)进行解读。
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吴涛表示,独角兽、瞪羚企业往往拥有独有核心技术或颠覆性商业模式,可能会推动某一新兴领域跨越式发展,是新经济发展重要风向标、推动新兴产业发展重要力量。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打造新生态,培育新物种,开辟新赛道,发展新经济,市经济信息委积极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邀请市级部门、投资机构、券商、咨询机构等单位,专题研究独角兽、瞪羚企业培育、认定等相关问题,最终起草形成《工作方案》。
按照《方案》,我市将围绕“加强挖掘培育、夯实科技支撑、助力市场拓展、强化金融赋能、做实精准服务”5个方面采取20项推动措施,从技术、市场、金融等要素入手,服务全市独角兽及瞪羚企业的加速生成和发展壮大。拟于今年12月启动2024年度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工作。
市经济信息委融资服务处处长王逸飞介绍,此前市经济信息委已联合专业机构共同研究制定了独角兽、瞪羚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体现为“新、快、大”3类特点——“新”是要求独角兽、瞪羚企业必须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领域优质企业;“快”是要求瞪羚企业近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需在15%以上,另外从成立年限和估值看,要求潜在独角兽和独角兽企业成立时间分别不超过9年、10年,且估值分别在1亿美元、10亿美元以上;“大”是从营收和融资规模进行评估,要求瞪羚企业最低营收额需在1000万元以上,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分别获得融资不低于500万美元和5000万美元。
王逸飞表示,瞪羚、独角兽企业不是“一选了之”,同时还将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围绕这一关键点,具体有五方面举措。
一是财政奖补,对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首次融资,按到位金额的0.5%,分别给予不超50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是市级政策,支持企业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依规支持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改造等政策。三是产品推广,对企业推出的标志性突破性产品,优先推荐纳入首台套产品目录,促进领军(链主)企业提供产品采购、市场渠道共享等支持。四是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创新平台、参与标准制定等,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五是金融赋能,常态化组织路演、对接服务等活动,综合推动信贷、基金、担保、保险等金融资源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等。
上游新闻记者 侯佳
编辑:陈璐 责编:吴忠兰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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