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类生活垃圾请认清再丢!
全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将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这四类生活垃圾请认清再丢!
▲工作人员为垃圾箱贴上分类标示 (图片来源于网络)
记者 舒晴
谈到垃圾分类,我们身边最常见的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方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发展的不断加快,垃圾产量也在迅速增长,这样的分类方式已然跟不上发展的步伐。
近日,记者从区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我区制定了《巴南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年底之前,全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单位将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
垃圾新分类:有害、易腐、可回收物、其他
记者从区城管局了解到,在、《垃圾分类制度》中,生活垃圾被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大类。
其中,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易腐垃圾(“湿垃圾”)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网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和其他果蔬垃圾,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其他垃圾指上述三类范围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运输单位有权拒运不符合分类要求的生活垃圾
按照计划,现阶段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主体分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含餐饮企业)、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有权拒绝运送。”该负责人介绍,实施强制分类的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有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
保护环境重在自觉参与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当询问在投放垃圾时会不会注意分类时,不少市民表示“不太会注意,想不到”,有的市民虽然想到了,但也坦言“分不清楚哪个是可回收的,哪个是不可回收的”。
除了对垃圾分类认识不够外,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也令人诟病。将垃圾堆放在垃圾箱旁,或是将易燃垃圾、厨余垃圾倒进了垃圾箱中,这些不文明行为对环境和公共设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宣传引导是关键。”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但当前人们对垃圾分类的认识还不够充分,所以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让人们熟知垃圾的投放、收集和处理方式,这样也能促进大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实现回收再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