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不再集中认证后,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如何开展?有人欺诈冒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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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社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等有关情况。
全面取消集中认证后,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怎么开展?如何维护基金安全?一起来看看——
将采取“寓认证于无形”的方式开展认证
全面取消集中认证,不再要求参保人在规定时段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认证,而是将主要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来解决大部分的认证问题,通过这样方式不能解决的,要以社会化服务、远程互联网认证的方式来解决。
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01
全面开展信息比对认证服务
充分运用人社部门建立的全民参保登记库、持卡人员数据库、就医结算数据库、业务监测数据库等数据资源,按月开展数据比对,分析判断参保人的领取待遇资格。
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实现与人口管理、殡葬、就医等方面的数据比对,与乘坐飞机高铁等实名验证场景的信息共享。
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核实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这项措施可解决大多数人的认证问题。今后,各地不得再要求参保人在规定时间段到指定地点或窗口进行集中认证。
2
以服务方式开展信息核实
对于信息比对不能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原则上要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工作,由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组织健康体检、文体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认证,对行动不便者要提供上门服务,让认证对象切实感受到服务带来的便捷和尊严。
3
积极推行异地居住人员远程自助认证
对于异地居住的人员,各地不得要求参保人返回参保地进行认证。
通过推广基于互联网的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手机APP远程认证等服务渠道,使服务对象就地就近即可完成认证。
对在国外(境外)居住人员,人社部正在加紧与有关部门进行磋商,尽快改为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认证。
做好“堵后门、断后路”工作,维护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利益
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后,为杜绝可能出现的欺诈、冒领问题,维护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人的利益,必须加强和完善管理措施,做好“堵后门、断后路”的相关工作。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积极研究制定《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也进一步明确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重点是将基金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通过信息化手段,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欺诈、冒领行为。
加大对欺诈冒领行为的打击力度
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社会监督,集中曝光一批欺诈骗保案件,使骗保冒领违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
进一步加强社保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对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人员处处受限,为失信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