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巴南法院宣判首起恶势力犯罪,长期有组织地统一购置砍刀、迷彩帽等行凶作恶
9月14日,巴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首起恶势力犯罪,以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6位成年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年不等。
“此次被判的包括江力、邓亿毫、徐阳、施刘松、周彬、吴小松6人。”在庭审之后,该案的庭审法官介绍,其实涉及该案的还有吴某、王某、郭某宝3名未成年人,由另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据介绍,自2017年起,江力、邓亿毫带领未成年人吴某、王某、郭某宝‘超社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江力为首要分子,其余四人听从其安排,并由江力负担生活及吸食毒品开支。
“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五人统一购买砍刀、迷彩帽、白色手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巴南区内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区法院法官说,他们实施多起“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了解,2017年2月,江力持刀殴打季某,因季某与他人有债务纠纷,被江力等持砍刀胁迫上车,并强行扣押至江力住所。此后,季某被拳打脚踢、扇耳光、板凳砸,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
紧接着,当年6月,江力为帮徐某解决纠纷,到鱼洞一KTV包房内找施刘松面谈未果,后经徐阳授意后,邀约被告人邓亿毫等人持砍刀、统一穿戴迷彩帽子、白色手套,于6月4日与施刘松、周彬以及施刘松的朋友在KTV大厅门口对砍。事后,施刘松右上臂皮肤裂伤,右肱二头肌部分断裂;周彬头部、胸背部、四肢等多处皮肤挫裂伤、背部及右手手指裂伤。
横行霸道的江力、邓亿毫等年轻人屡屡犯案,2017年3月19日、4月16、5月8日……因琐事发生争执,对理发店员工拳打脚踢,并对大腿、臀部刺伤;因车速过快产生口角,对摩托车驾驶员殴打,造成头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因招投标纠纷,持刀威胁并殴打数小时……
庭审中,江力、邓亿毫、徐阳、施刘松、周彬、吴小松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只是被告人徐阳提出,希望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本案被告人江力、邓亿毫作为恶势力的主要纠集者和积极参与者,还具有累犯或前科情节,应依法予以严惩,而王某、吴某、郭某宝三人因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有法定从轻情节,而郭某宝只犯了一罪,且有立功表现,所以其量刑最轻。”区法院该案庭审法官介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江力、邓亿毫等人二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