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如何申请?巴南区农村低保扶贫政策给你答案,赶紧戳→
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材料?
要去哪里申报?
还迷迷糊糊搞不清楚的小伙伴们
赶紧一起来看看
巴南区农村低保扶贫政策
(一)资格条件
巴南区居民申请获得低保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二)申请材料
申请城乡低保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任一成员的户籍地提出申请。
(2)审查受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农村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实行集中受理的,应当公布集中受理时间。
(3)调查核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低保申请后,应当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驻村(居)干部和村(居)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
(4)群众评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申请家庭的多少和分布情况,采取镇(街道)集中、分片组织、逐村逐居等方式,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评议。
(5)镇(街道)审核:群众评议结束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完成审核,并将初审意见上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6)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收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审批决定。
(7)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低保金从批准的当月起按月发放。区民政局将低保金发放领取表送同级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或通过金融机构代发的方式将低保金直接支付到低保对象的个人账户。
(8)长期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将辖区内低保家庭情况在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