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
更多的资讯等着你...
立即下载
上游新闻

汇聚向上的力量

立即下载

巴南法院宣判“套路收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巴南网2018-12-21 15:44

巴南法院宣判“套路收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最高被判25年,600多页判决书“锁定”罪行

巴南网讯 (记者 方霞) 12月20日,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套路收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张达判处有期徒刑25年,对其余21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判处2年6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对非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11名被告人依法定罪、处罚。

当日下午,拿着600多页的判决书,主审法官用了近两个小时宣读完判词部分。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张达等22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予以判刑。

据了解,2010年以来,在张达实际控制下,展亮公司、卡乐公司、胜丰公司、君睿达公司、强帮公司和万拓公司先后成立,开展货箱制造、货车销售和挂靠运输等业务。经营过程中,部分挂靠车主出现拖欠费用现象,张达开始委托他人从车主处收车,索要拖欠费用。

2015年年底,张达伙同赖林,成立依附于公司的“职业收车队”,以赖林为首,专门为公司收车。2016年以来,张达公司开始通过低首付手段吸引车主购车挂靠,同时在合同中设立对车主极为不利的条款,通过挪用或不交保险费等方式制造条件让车主违约,再根据定位分组“追回”车辆,最后另行变卖或勒索,逐渐形成“签订陷阱合同——放任或制造条件让车主违约——收车——变卖或勒索”的固定模式,并以收车变卖为主,所得款项即使超出了公司应得的部分,也不归还给车主。

同时,张达以高额提成诱使赖林等人拉拢其他人员,形成较为固定的“收车组”。以高额提成诱使销售人员熊强等人积极销售“回收车辆”。以报销医药费、给予“慰问”和“补偿”等方式,鼓励王伟等人对上门维权的车主大打出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达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领导以赖林、王伟为骨干成员,宋民、何米等为其他积极参加者,向阳、李坤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张达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不仅应当对其直接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依法还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余21名被告人,根据其参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经营罪,拒不执行判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未予认定。(文中均为化名)

编/张英 核/朱琳 审/杨超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关心一下,为你推荐更多
举报
热门评论

还没评论 快来说两句

下载上游新闻看更多评论
相关新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