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一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本级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对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对部门和单位单独设立的办事窗口以及镇街设立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二是负责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交办督办、统筹协调、统计考核等工作。负责三级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分中心及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工作,做好三级服务中心业务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和归档工作。
(二)机构设置。区行政服务中心原名行政审批中心, 2002年9月23日正式成立, 2012年3月实行整体搬迁。2012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中心管委会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办公面积近3000平方米。涉及企业设立、建设、民生等领域28个部门、380项事项进驻中心开展审批服务。系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内设2个科室编制,即综合科、业务科。独立编制机构1个,2017年编制机构无变化。
(三)人员编制。中心办公室共有事业编制(参公)7个,年末实有人数7人,聘用员工8人,常驻窗口工作人员70余人,其中中共党员14人。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部门和中心办公室双重管理,业务及工资福利由派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年终工作考核由中心办公室负责。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27.65万元,支出总计327.6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08.86万元、增长49.75%,主要原因是常规性工资增长,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新增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95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2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8万元,占49.37%;项目支出162.43万元,占50.6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84万元,较上年增加6.8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之前存在财政欠款,暂存款资金一直无法使用,年底时我中心申请将财政欠款还清,但因时间紧,暂存款未及时申请使用。结转结余资金为工资代扣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6万元,增长38.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正常增长、社会保险费增加,公积金增加等)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76万元,增长87.94%。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工资和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运行开支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01万元,增长46.6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资和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运行开支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61万元,增长99.0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工资常规性增资及与工资基数相关的公积金等增加、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运行开支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74万元,占90.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70万元,主要原因是常规性工资福利增加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24万元,占4.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0万元,占2.02%;住房保障支出7.33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性增长,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09万元,较上年增加4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增加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补助等。公用经费31.30万元,较上年减少2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例行节约,减少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另外因我单位在今年前存在财政借款,财政借款从财政专户往来款中扣除,导致我单位财政专户往来款账户出现负数,为消化财政专户往来款负债,2016年我中心调账10.83万元从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导致2016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增大。2017年我中心为消化财政专户往来款负债,从专项经费中列支这笔费用,导致今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大幅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福利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也未购置公务车,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开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一行11人到我中心学习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减少陪同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接待标准,例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组织因公出国(境);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1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7.27元,未产生车辆购置费和车辆维护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4.74万元,下降44.15%,主要原因主要是例行节约,减少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另外因我单位在今年前存在财政借款,财政借款从财政专户往来款中扣除,导致我单位财政专户往来款账户出现负数,为消化财政专户往来款负债,2016年我中心调账10.83万元从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导致2016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增大。2017年我中心为消化财政专户往来款负债,从专项经费中列支这笔费用,导致今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大幅降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主要是因为我中心采购金额小,都直接采取电子协议采购或者询价方式采购,未走政府采购程序。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项目经费未采取绩效管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电话6820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