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俊光)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俊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3-68317855
传真电话:023-68317855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卢作孚路435号
邮政编码:400711
一、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机械配件生产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盈田•蔡家工谷18-1
重庆俊光机械有限公司
重庆紫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购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盈田·蔡家工谷18-1厂房,,总建筑面积2200m2。进行各种机械零部件生产,主要生产产品有滚筒,轴,定位板,轴承座、边条,年产量约达到3万件,其中滚筒1000件/年、轴25000件/年、定位板500件/年、轴承座1500件/年、边条2000件/年。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通过设置相应的专用设备间,对所有设备设置柔性基础,并在设备与基础之间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交物资公司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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