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龙悦电力)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龙悦电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3-68317855
传真电话:023-68317855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卢作孚路435号
邮政编码:400711
一、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LED照明灯具及电力设备产品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盈田光电工谷19栋
重庆龙悦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购买盈田光电工谷19号楼做为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5688.44m2。生产车间位于2F布置三条生产线,组装矿
灯、巷道灯、机车灯、智能配电箱。年产灯具1.5 万套(矿灯:1 万套;巷道灯:0.45万套;机车灯:0.05万套),年产智能配电箱1 万套。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通过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噪声源头控制噪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配套的隔声和消声构件、进行基础减振等
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生化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交厂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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