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181217(焱燊机电)
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181217(焱燊机电)
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hbj.beibei.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b8726@126.com,传真:68317855。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卢作孚路435号,邮编:400711。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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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生产项目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6号24栋6号
重庆焱燊机电有限公司蔡家分公司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租赁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6号24栋6号510.48平方米的厂房,新建仪器仪表生产项目,建设喷塑生产线一条;加工中心6套。建成后年生产前导轨2000套,后导轨:500套,KU机箱100套,电源盒1000套。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废水: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车间清洁、员工洗手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能力1m3/d)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生化池处理(处理能力2m3/d)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进入嘉陵江。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废气有喷粉产生的粉尘、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粉尘通过粉末回收机和布袋除尘二级回收、两级过滤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少部分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通过等离子光氧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少部分无组织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均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非甲烷总烃“主城区” 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噪声:项目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并进行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厂界3类排放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为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油、废棉纱需送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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