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2018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最低服务期内到北碚区外工作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9.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其他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生;正在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4)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执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特别提醒:因往年考生多次在报考专业上出现失误,此次报名,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需由报考人员向招聘机关(单位)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招聘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方可报名。
(四)其他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8年12月24日9:00至1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http://bb.cq.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端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符合简章和报考岗位要求的2019届毕业生(须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均可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注: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申请待审(以报名系统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报考资格
重庆市北碚区教委和卫计委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笔试后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公招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提交报名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审核未通过,可在2018年12月27日17: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若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8年12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本次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实是否“缴费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为准),所以报考人员不能只查看自己账户是否扣钱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或缴费未成功,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确认报名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0日9:00起至1月11日24:00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http://bb.cq.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端口,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便查询准考证号码。
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笔试前在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含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
①综合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②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③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2)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
《一览表》中岗位类别为综合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教育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和教学设计等内容;卫生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生理学、解剖学和病理学等内容。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月1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笔试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根据1:2的面试比例,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材料包括: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事项(注:需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考生报名信息表、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2019届毕业生须提供《重庆市北碚区2018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用人单位决定。
打印报名表的时间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http://bb.cq.gov.cn/)上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将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 面试成绩×40%
(八)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在校学习经历、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等方式查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若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http://bb.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岗位类别及级别严格以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来确定。
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不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它
(一)信息发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http://bb.cq.gov.cn/)发布。
(二)报名咨询电话:教育类023-68286278、卫生类023-68356309
(三)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828508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